近日
信用中国(陕西)官网通报
陕西3所学校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渭南市红星中等职业学校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渭南市临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铜川市特殊教育学校建设的教学楼、宿办楼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铜川市地震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罚款3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陕西省自强中等专业学校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
宝鸡市陈仓区消防救援大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罚款1.1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