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变道,两车发生碰撞

后方司机诉至法院请求赔偿

可法官却在案卷中

发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

一起看似普通的交通事故

走向也因此改变……

办案法官发现熟悉名字

普通事故内藏玄机

事情发生在2023年5月,当时前方的白色轿车想要变道,后车车主连续鸣笛提醒,但两车还是发生了事故。后车司机认为自己在道路上直行,拥有比变道车辆优先的路权,理应对方全责,同时称自己是一名网约车司机,事故发生时车上还载有乘客,要求白车司机除支付维修车辆的费用外,还要赔偿误工损失费。


交警部门到达现场后,认为白车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驾驶的机动车,负全部责任,并开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白车司机表示,对后车的剐蹭,自己愿意报保险公司定损并赔偿,但对于其主张的停运损失不愿支付。两人争执不下,后车司机一纸诉状告到了广州番禺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对方司机支付其3天的误工损失费合计1200元。

这看起来就是一起普通的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并不复杂。但承办法官冯婉却隐约觉得,这名网约车司机的名字好像在哪里见过。


随后,冯婉在法院立案审查系统当中,以这名网约车司机的名字为关键词进行了搜索。结果显示,近3年,这名叫做关某的男子多次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由,主张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赔偿其损失。

“虽然每天处理案件很多,但如此频繁在短期内见到同一个当事人的情况还是比较少的。正常来讲的话,如果是以营运网约车作为主要的生活收入来源,他应当是驾驶技术方面也是相对过关的情况下,才会去选择从事这个行业,肯定也是尽可能要避免事故的发生,对他来说才是最安全的。”冯婉表示。

同时,按照常理,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如果仅是造成了轻微剐蹭,双方当事人在交警定责后,基本会自行协商解决。可是关某光是协商不成诉至法院的民事纠纷,在短期内就有这么多,背后是否还隐藏着更多的交通事故呢?随后,冯婉向保险公司发函,请求协助查询到了关某近三年的保险理赔记录。

数据显示,从2021年起,关某发生了多达41次的交通事故,高发期间基本几乎每周都会发生,而且这还只是保险理赔的次数。大部分场景都是关某车辆作为后车,前车司机在变道或者掉头过程当中发生事故,所以大多数情况下,都是认定关某作为无责的一方,由有责任一方的保险公司对相应的维修费用进行理赔。


高频出险的理赔,让这起看似寻常的民事纠纷案件透露着蹊跷。法官分析认为,关某作为一名有7年网约车驾龄史的司机,不仅事故频发,而且大多数都被认定为对方全责,这种“巧合”的概率很低。那么,对方会不会是专门“碰瓷”,通过故意制造交通事故来非法获利呢?

庭审中,关某主张自己的车辆发生事故前正在维修。但离奇的是,维修后第二天关某就再次发生了事故,且保险公司也针对受损情况进行了赔偿,这明显不合理。

2023年6月28日,该起交通事故案在法院开庭审理。冯婉当庭询问关某,为什么在法院起诉案件如此之多,有没有故意制造事故?但关某均回答称,是因为在道路上行驶的时间较长,所以才发生了这么多的事故,并没有认为自己的行为有什么不妥。


法官认为本案疑点重重,需进一步调查,并未当庭宣判。然而更奇特的事情发生了:在庭审结束后,也就是被质疑是否故意制造事故后,关某再也没有发生过交通事故,他的车辆也再没有投入运营。

这个变化让事情显得越发可疑。随后,法院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公安机关进行侦查,并以关某涉嫌刑事犯罪,裁定驳回了他的起诉。

法官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虽然直行车辆享有优先通行权,但如果司机是利用路权刻意制造的“碰瓷”事故,那么将涉及违法犯罪,不仅需要退还非法所得,可能还会面临刑事处罚。

出险记录爆发式增长

民事原告变刑事被告人

2024年7月,检察机关以关某涉嫌诈骗罪向番禺法院提起公诉,这一次,关某从民事案件中的原告,变成了刑事案件中的被告人。


办案法官陈善波介绍,关某2020年的出险事故记录只有3条,2021年只有5条,但是从2022年到2023年,一年半期间出险记录就达到40多条,这种爆发式增长显然是不正常的。

法院认为,从事故频率分析来看,关某作为具有多年驾龄的网约车司机,如此集中发生的高频交通事故明显不符合正常的驾驶行为,并且结合行车记录仪的事故视频可以看出,关某存在制造事故的主观故意行为。


此外,法院通过关某与修车店老板吴某的聊天记录以及证人证言等,证实了关某还会在固定的修车店获取维修费用的返点。关某还会让吴某给他开具虚假的维修证明,以此来向对方车主或保险公司索要误工费,如果对方不予支付,他就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一年半保险理赔41次

关某因“碰瓷”获刑一年十个月

2024年9月20日,番禺法院作出判决,被告人关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责令退赔多名被害人经济损失。关某不服上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维持原判。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院还发现,关某以“碰瓷”手段实施诈骗行为长达一年半之久,除犯罪手法隐蔽之外,也暴露出网约车平台和保险企业在风险防控方面存在薄弱环节。

为了加强车辆监管,预防道路“碰瓷”犯罪,番禺法院结合案件特点对相关保险企业和网约车企业分别制发了司法建议书。


对于保险公司,法院建议强化系统性风险监测、评估和预警,形成“碰瓷”涉案人员黑名单,并深化源头治理,加强与公安、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定期调取车险理赔数据,及时移送相关线索。

而对于网约车经营平台,则建议加强事前准入把关,对驾驶员的驾驶经历、交通责任事故、犯罪记录等背景情况核查,建立健全大数据分析模型,实时监控车辆行驶情况和司机行为,建立预警机制,对事故率高的司机进行重点监控和提醒。

除此之外,案件还暴露出一些其他问题,比如修车店老板为了招揽生意,主动承诺给顾客返点以及虚开维修证明,也应该引起重视和警惕。目前,涉案的修车店老板吴某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来源:央视新闻 广州番禺法院

审核:黄慧辰

编校:何雪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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