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曰:鸣鹤在阴,其子和之;我有好爵,吾与尔靡之。期待每一个共鸣的你,关注、评论,为学、交友!

1874年5月2日,西乡从道命令谷干城及赤松则良率“日进”、“孟春”等舰向台湾进发。17日他本人乘旗舰“高砂丸”离长崎驶赴台湾。



日本在《台湾蕃地处分要略》中规定的行动方针是:

在向台湾派兵的同时,要派公使去北京,设立公使馆,“承办交涉之事”;派领事驻福建厦门,兼辖淡水事务,“承办有关舰船往来之各种差事”,并“担当与清国地方官涉及台湾征伐事项之酬酢”。

《要略》明确指出:

要“以切实完成讨蕃抚民的任务为主,而把因此来自清国方面的一二争论为辅”。

就是说,要军事和外交双管齐下对付中国,以军事行动为主,而以外交去敷衍和拖住清统治者,“在空言推托、迁延时日之际,就完成其事”。为执行此种“不失和好的机灵外交”,4月27日西乡从道已命令日本驻厦门领事陆军少佐福岛九成携带致闽浙总督李鹤年的照会乘“有功丸”赴福建(船上有士兵二百七十多名转赴台湾);5月19日,日本第一任驻华公使柳原前光离东京前来中国。

1、牡丹社事件的发生

清朝统治者对日本政府的这套计谋毫无觉察,直到4月18日,当英国公使威妥玛根据英国驻日公使巴夏礼的来电就日本兴兵侵台的一系列问题向总理衙门提出询问时,他们才第一次听说。



接着,法国驻华使馆的翻译官、西班牙公使,以及中国海关总税务司赫德等相继到总理衙门谈论此事,北洋大臣李鸿章和南洋大臣李宗羲抄送来一些有关的电报及报道,李宗羲还报告不久前有日本大战船一艘寄泊厦门,等等,这才使北京的当政者们逐渐重视起来。

总理衙门于5月11日致日本外务省照会一件,质问日本如真要“兴师前往台湾”,何以未曾“先行议及”?寄泊厦门的兵船“究欲办理何事”?

14日上谕令福建船政大臣沈葆桢“带领轮船兵器,以巡阅为名,前往台湾生番一带察看;不动声色,相机筹办。半个月后29日又授他为钦差办理台湾等处海防兼理各国事务大臣,给以处理日本侵台事件的军事、外交大权;又命福建布政使潘霨会同办理。在此期间,闽浙总督李鹤年于5月8日收到西乡从道的照会,得知西乡将率亲兵“由水路直进蕃地”;11日李鹤年照覆西乡,要求他撤兵回国。这当然毫无用处。事实上,日军的进犯就是在这时开始的。



5月7日,日军在瑯桥登陆。18日开始与当地居民交锋。21日西乡从道到达瑯桥,次日也上岸。就在这一天(22日),日军进占石门,在继续进攻时受到土著居民的阻击,损伤颇重,而牡丹社酋长阿禄父子等也阵亡。这时瑯桥已有日本船舰七艘,山边扎有帐篷数十处,共到军队两千余人,于是西乡作大举攻杀之计。

29日,他召开军事会议,部署总攻击。6月1、2两日,日军一千三百人分三路分别由风(枫)港、石门、竹社开始行动,其目标并不限于一个牡丹社,而且包括该社附近的各社。日军自恃有比较先进的武器,目空一切,野蛮成性。

土著居民只有火枪、长枪、弓矢、刀矛等落后武器,但充满同仇敌忾之心;他们熟悉地理形势,行动敏捷,常常潜伏在山岩树丛间,同机袭击敌人;而在敌军大举压境之时,则暂弃庐舍,逃避山顶。所以日本侵略军虽攻入牡丹、高士佛、加芝成、竹仔等社,纵火焚烧,却不能予土著战士以严重杀伤。他们在实行军事威慑的同时,又“时以甘言财利说降各社”,而在若干社的头目言降后,便发给“保护旗”、“归顺票”之类,以示“顺服”于日本“皇国之大威力”之下。

7月中,日军完成对预定讨伐各社的征服及诱降,而战争的困难正日益明显。侵台日军先后撤回沿海一带,集结于龟山、风港等处,以后虽时有增减,在其驻地附近虽时有骚扰,但从整体上说,军事行动阶段已基本结束。

这期间,西乡从道曾计划在军队驻地实行屯田、植林,作久据之计,并实标上从日本运来松杉等各种树苗,分植于后湾、龟潭湾等处,然而这些活动并没有多少实效、日本侵略军在台湾的枪声,打破了1860年英法联军之役以来中外关系相对稳定的局面,猝然间造成了中国东南沿海边疆危机的形势,给予清朝统治者以很大的冲击。



清政府的方针是让沈葆桢、潘霨首先与日本人“理论”,促其“敛兵回国”,如对方不顾,就“声罪致讨”、“示以兵威”。沈、潘于6月中句到达台湾,沈驻郡城台南,潘不断往来于台南与凤山(今高雄)之间,两人互相配合,一面与日军当局展开交涉,一面着手布置全岛防务,并加强同高山族居民的联系,派员清查各社户口,发给印牌,招募土勇,加以护助。

而这些居民在日军的侵凌或威胁下,也感到摆脱与外界隔离的状态、依靠国家的力量以抗敌御侮的必要,因而乐于接受招抚并主动与政府合作。有的社还缴出日军所发的“保护旗”之类的东西,以表示对祖国的忠诚。

这一切都有力地回击了日本侵略者分裂中华民族、割裂中国领土的阴谋,但沈葆桢等的全部活动,都是着眼于防御。

2、“消化不良”的代价

当日军向牡丹社等进攻时,驻台清军没有去支援土著居民的抗敌斗争,初时来不及这样做,后来也没有去补救。当战争呈现胶着状态时,日军屯驻沿海一带,沈葆桢等宁可与之相安无事,而不愿言战,更不攻其营垒。清朝统治者不愿同日本打仗,又自顾海疆备虚,不能同日本打仗,他们讲“声罪致讨”,不过是一时说说而已,他们的希望不是放在战场上,而是放在对日谈判上。

当时日本统治者强调夺理,声称台湾岛并非全归中国所有,其东部、东南部所谓“蕃地”乃“无主地”,因此战争只是在“无主野蛮”之地进行,对中国仍保持着和平,等等。他们发兵侵台,直接目标是向前此所谓杀害日本人的台湾土著居民“问罪”:随着军事征讨之暂时得逞,这个目标已基本达到。在武力征服后,其最终目的是由日本去统治和开发该地区,这一点却并不那么容易。

清政府从一开始就以充分的事实,反复驳斥了所谓台湾土著地区非中国所属之说,并采取了种种措施以强化在台湾的统治、加速台湾的开发、维护全岛的主权,决不容许日本长期占据中国的领土。



在这方面日本也得不到任何其他国家的同情,它在外交上是孤立的。同时,它自身所面临的种种困难也越来越大、越明显。日军远离本土,从出征之日起就碰到运输困难、给养匮乏等问题。士兵自登陆台湾后就因不服当地水土,肠胃病等不断出现。进入6月中旬,疟疾患者日有增加,天气越来越炎热,瘴疠越来越严重,到8月间差不多全军都得了疟疾,到军医院看病的人数激增,每天超过六、七百人。

据一个当事人记载,全军2500人中能吃正常饮食者不过十五、六人,其余只能吃些流食。病人增多,随军医院不胜其劳;而自7月中旬以来,医务人员中也疾疫流行。8月间几乎连一个健康的人也没有了。整个侵略军都处在疾病的威胁下,每天死亡经常自数人至十多人不等。

日军此次侵台,前后7个月,共动用兵员3600多人,战死者只有12人,病死者却达561人,可见病情之严重。军中困难日增,士气因之日低,厌战情绪遍及全军。这次不义之战,在日本统治上层中本来就有人反对;随着日本各方面的处境日益困窘,其政府内部主张撤兵的呼声也明朗起来。

日本政府内外交困,苦思焦虑要挽救局面,于是对华军事和外交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从7月中旬起,虽仍在进行着扩大侵华战争的准备,但鉴于武力征服之路越来越行不通,对华关系的重点不得不渐渐转到外交活动,而在台的驻兵和驻地则成了它向清政府进行讹诈勒索的重要手段和抵押品。

3、清政府的屈辱妥协

中日之间的交涉,已断断续续进行多时。5月28日柳原前光抵达上海,6月6日潘霨也到那里,与他会谈了两天。6月中旬沈葆桢、潘霨抵台湾后,以照会或面晤,与西乡从道进行了交涉。



当时日本意在武力解决,所以谈判港无成果。7月中,柳原受其政府之命前赴北京,15日政府有一个训令给他,要他在对华谈判中掌握这样的要领,即:

日本取得赔偿,然后把已经攻占的地方归还中国,“但在谈判中切不可露出欲求偿金之词色”;如谈判逐渐进入偿金问题时,关于其数额“切勿由我方提出”。

这个训令标志着日本要以外交手段索赔罢兵,它由外务省官员田边太一和陆军少佐桦山资纪于8月8日带到北京。而在此以前,日本政府已派大久保利通来华,所以问题的最后解决要等待他的到达。

大久保是8月1日被任命为全权办理大臣出使中国的。日本的侵台之役,他从一开始就是主要当事人之一;日本侵略军陷入进退维谷的境地,他自知负有责任,所以自请来华。

他的随员的阵容很有点像当年副岛种臣那样,一批文官武将之外,还有外籍顾问——这一次是法籍国际法学家布洼桑纳德。他于9月10日到北京,14日同总理衙门举行第一次会谈。指导他的行动的基本方针,仍然是7月15日日本政府给柳原的那个训令,但他又得有临机权宜处理之权。

他为了不马上显出向中国要钱,初时从否认中国对合湾东部的主权入手,强词夺理,向清政府诘难要挟;经多次讹诈不成,才不得不亮出牌底,10月18日第五次会谈中,他终于说了大意如下的话:

日本“拟将本国兵撤回,(台湾之事)由中国自行办理。惟日本国民心兵心难以压服,必须得有名目,方可退兵,该国于此事费尽财力,欲台番偿给,台番无此力量;中国如何令日本兵不致空手而回?”

总理衙门立即看到,日本谈判代表自柳原至大久保,“千回百折,至此乃吐出真款”。而在清统治者方面,自8月下旬以来,已在酝酿、讨论用某种名义给日本一点钱,促其退出台湾。现在大久保既址露真情,双方在一个基本点上便走到一起,这就是清政府出钱,换取日本撤兵。但总理衙门只肯以“抚恤”遇难之民为名,“酌量”拿出些钱;而日本则要求偿付“兵费”,并且一开口就“索洋银五百万元,至少亦须银二百万两”。双方差距较大,一时难以合拢。大久保以罢议回国相胁。各国(除俄国外)多希望中日争端尽快解决,英使威妥玛出面调停,10月30日达成协议。



31日,总理衙门大臣与大久保签订北京专条三款、凭单件。专条第一款说,日本此次出兵台湾,“原为保民义举起见,中国不指以为不是。”

凭单规定,中国先向“日本国从前被害难民之家”支付抚恤银十万两,日本在台军队应于12月20日全部撤走,到那时中国将为日本原在该处修道建房等件支付四十万两。中国本是日本侵略下的受害者,却承认了侵略者的行为是“保民义举”,并向侵略者付出金,这是清统治者对日本做出的屈辱性妥协。

但另一方面,日本终于不得不答应撤退其侵台军队,这证明它这次阴谋割裂并占据中国领土的行动,遭到了彻底的失败。

4、从台湾到琉球

中日北京专条的订立标志着由日本“征台”而挑起的中日争端的结束。但是,如前所说,日本发动“征台”和侵夺琉球从一开始就密切联系在一起;到最后,这种关联又反映到了中日北京专条之中。

这期间日本政府就有关琉球的问题规定了两条基本方针:

一、在向台湾进行军事征讨时,避免同清政府辩论此问题;二、在同清政府交涉中,要利用机会建立琉球专属日本之说的基础。

据此,大久保在中日北京专条的前言中引入了这样一句话:“兹以台湾生番曾将日本国属民等妄为加害”,云云。其用意在于以“日本国属民等”一语把曾在台湾遇害的琉球船民包括进去,暗指中日之间的正式条约中承认了琉球人是日本属民,也就是肯定了琉球属于日本。

就这样,大久保在中日北京专条中为日本进一步夺取琉球埋了一条伏线,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日本在侵台之路上拔足退步之日,也正是它在侵琉之路上准备迈开新步之时。大久保使用这种换词术,是想把清统治者在不知不觉中推到对琉球的地位问题无权过问的境地。然而从清统治者看来,中日北京专条既没有明提琉球或琉球人,那么在法律上对中国和琉球的既存关系就没有任何影响。



这样一来,一旦日本在琉球采取某种行动,清政府仍难免被卷进去。所以,中日北京专条上的这句话,不是消除了而是预示着中日之间即将发生一场新争论。

中日北京专条签订后,日本天皇派特使赴台湾传谕班师。清政府决定上海为付款之处,大久保于11月7日到达该地,江海关税务司即交给银十万两。然后大久保经厦门去台湾,16日到瑯桥,第二天就派福岛九成到台南面见沈葆桢,提出“蕃地交代事宜节略”五条,作为交接日军占领地及处理有关善后事项的具体办法。

沈葆桢派台湾府知府周懋琦去瑯桥办理接收事宜。26日,风港日军撤;12月2日,龟山日军撤走,西乡本人随去(大久保已回国)。3日,日军尽数离台回国。这期间,周懋琦还收到日方送来的原在当地租地的合同等多件,宣布作废;并派兵到日军撤走的各处填扎,接收营房等一百三十多间。

至此,遭受日本侵略军铁蹄践踏达半年之久的台湾东南一带地方,又回到了中国治下。

16日,清政府向日方付款四十万两,这次日军侵犯台湾,是中日《修好条规》正式生效后两国关系中发生的头一件大事,具有深刻的含义。

那个条规本来是在日本的积极要求下签订的,而它正式生效后日本的第一个“修好”行动竟是与中国兵戎相见,这是日本统治阶级对历史的一次大嘲弄从日本自身的对外关系来说,侵台之役是明治政府成立后第一次对外用兵,而它的第一个目标就是中国。

这件事既是日本统治者蓄谋已久的扩张欲的表现,又一下子就点明了近代日本对华关系的主题:从台湾开始,打开武力征服的道路。以后半个多世纪的历史,基本上就是这个主题的逐渐开展。对中国来说,这次侵台事件造成东南沿海一次新的危机,并成为中国边疆普遍危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从这时起,清政府中即有人看出日本“诚为中国永久大患”。



日本统治者在准备对台湾发动军事侵犯时,就已连带考虑了侵夺琉球的步骤,1874年2月6日日本政府通过的《台湾蕃地处分要略》中规定:

阻止琉球向清朝遣使纳贡“可列为征伐台湾以后之任务”。

日本侵台的结果,在台湾并没有捞到什么实际的好处,于是把侵略之手转向琉球。为此,他们极力利用中日北京专条,做出有利于日本的解释。

柳原前光说该专条关于向难民支付抚恤金的规定是承认琉球岛民为日本属民的“一个确证”。

12月,大久保利通向政府建议,应乘机召琉球重臣到日本,“谕以征蕃事由及出使中国始末,并使令蕃王(指琉球国王)宜自奋发,来朝觐谢恩,且断绝其与中国之关系,在那霸设置镇台分营,自刑法、教育以下以至凡百制度,逐渐改革,以举其属我版图之实效”。他以内务卿的地位,直言不讳地表述了日本统治阶级吞并琉球的雄心。



曾跟随大久保来北京的日本政府法籍顾问布洼桑纳德也推波助澜,于1875年3月提出,中日北京专条的“最幸运的结果之一在于取得了对日本在琉球岛的权力的隐约承认”,“现在已经到了日本在琉球岛进一步扩张其政权的时候了”。

而日本果然就这样做了。

(正文完)

如果有其他关于历史领域的话题或观点可以【关注】我私聊,也可以在下方评论区留言,第一时间回复。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