悬赏!

永春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

欢迎提供线索!

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法院

执行悬赏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等相关规定,为维护法律尊严,切实保障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现本院对以下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被执行人发布悬赏公告。

本院郑重承诺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其提供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被执行人:何朝椿,男,1977年9月22日出生,汉族,公民身份号码35042619770922****,户籍地福建省三明市尤溪县西城镇湆头村40号,常住地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福峰路133号福州奥林匹克花园二区17座2602单元。

悬赏期限:一年(自2024年12月16日至2025年12月15日);

悬赏金额:凡提供被执行人有效下落线索并协助本院控制被执行人的,申请人承诺按5万元的标准向线索提供人支付赏金;

领取条件:若举报线索有相同的,以最先举报的为准;联合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均分;举报时间以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时间为准。本公告发布后,若被执行人已经履行全部义务,本悬赏公告自动失效;

举报时间:工作日8:00-17:30;

特别提示: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特此公告

联 系 人:永春法院执行局310办公室;

联系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湖滨路105号;

联系电话:0595-23860100。

永春县人民法院

2024年12月16日

来源 | 永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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