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nly Public Opinion Could Save Seamen’s Lives

——纪念Samuel Plimsoll诞生200周年

200年前,塞缪尔·普林索尔(Samuel Plimsoll)呱呱坠地之时,世界还不知道这个孩子将在未来十几年中挽救无数海员的生命,亦无从得知他那为改善海上安全所施展的善意延绵几百年。

今天,载重线已成为每艘船舶水上安全航行的重要保障,其概念亦在海员中耳熟能详。回溯过往,载重线的诞生见证着时代的淘金掩沙,民心所向;映衬着一位老先生的拳拳爱民之心。


一、Plimsoll线的诞生

19世纪初,一批又一批的“棺材船”浩浩汤汤地从英格兰出发,横跨过大西洋驶向美国。这些船舶上挤满了不知命运驶向何方的船员,熙熙攘攘的,好不热闹。只是船舶载重超出了极限而已,这仿佛是一场以性命为赌注的大型豪赌。船东心甘情愿地赌上船舶、船员,只为赢取高额保险的赔偿。这残酷的游戏,铸就了无数商船船员的悲剧命运。

Samuel Plimsoll于1824年2月10日出生英格兰,逝世于1898年6月3日,享年74岁。这位煤炭商人对船员地遭遇深表同情。

1868年,Plimsoll作为自由党议员进入英国下议院,试图推动一项法案,以改善商船船员安全条件,保证安全装载。但该法案被议会中有权势的船东议员否决。

1873年,他出版了《我们的海员》( Our Seaman-An Appeal ),强烈抨击“棺材船”的不安全性,书中描写了船员的悲惨处境,部分如下:

“……显而易见,事实就是,工人们别无选择。他们自身生存需求迫切,妻儿也指望他们养家糊口;一旦犹豫(若他们会犹豫的话),他们就会挨饿。因为人人都有这样一个想法:别人都会死,只有自己不会,所以他们去工作,去冒险。水手们,也不例外。甚至比其他工种的人更需要保护,尤其是在船舶超载的情况下(造成灾难的重要原因)。水手们事先签订了合同,在装载问题上根本没有发言权;如果他们出于某种原因拒绝出航,他们可以被关押三周乃至三个月;我亲眼看到,仅仅是因为过载问题,男人们不顾妻子和姐妹的哀求,出海送死。那些受过良好教育的男人(我心中的那些男人是轮机员)被关押在普通监狱中的耻辱,我已不胜厌烦……”

这本书在英国社会引起了巨大的反响,受此书影响,Plimsoll推动议会任命皇家委员会负责调查航运和海员安全状况,并为后来《商船航运法》的通过铺陈了舆论力量。

1876年《商船航运法》确定了船舶的载重线的具体要求(Plimsoll线),规定船舶载重后允许的最大吃水深度,载重线的要求正式生效。 尽管从1876年起,所有进入英国港口的船舶都必须使用载重线,但船东可以自行划定线的位置。

1890年,载重线的划定规则最终由独立机构确定。

1930年,第一部国际载重线公约《1930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通过,但人们认识到干舷应确保足够稳性并避免因超载而对船体造成过度压力,公约依然有待完善。

直到1966年,政府间海事协商组织(简称海协,现改称国际海事组织)在伦敦召开国际船舶载重线大会,修改《1930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中若干技术条款的基础上制定了 《 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1966;LL1966)。 当时 六十个国家通过了 该公约 ,成为各国政府为保障海上人命和财产安全共同制定关于国际航行船舶安全载重限额而签订的国际公约。

1968年7月21日,《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正式生效。

1973年10月5日,我国加入LL1966,但对附则II 第49条和50条,即热带季节区域和夏季区带的规定作了保留声明,1974年1月5日,对我国正式生效。

自1968年起至 2024年初 ,《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的缔约国数量已增长至16 9 个 ,其商船总吨位之和超过世界商船总吨位的 99% 。

二、载重线

载重线表示船舶在允许的最大载重情况时水面位置的水平线。 须依据国家法令,用一定标志绘于船舷两侧的船长中点处,用以限制吃水以保证安全。 标志中各水平线的上缘,是在各种航行情况时所允许的最高水面位置。 载重线因航行季节、航区或船舶用途而异(源自科普中国)。


缔约国所遵循《1966年国际船舶载重线公约》第三条一般规定的第一则:
“凡适用本公约的船舶,都不得在本公约生效之日以后开往海洋从事国际航行,除非已经按照本公约的规定检验和勘划标志,并备有国际船舶载重线证书(1966),或者如果合乎条件时,根据本公约各项规定,有“国际船舶载重线免除证书”者。

三、载重线标志

载重线标记(Load Line Marks): 即为载重线圈和横线之总称,亦称为保险标记(Insurance Mark),又因其是Plimsoll所创立,又称为Plimsoll Mark。 为便于识别与监督,规范要求国际航行船舶在船中两舷绘制载重线标志,俗称保险圈。 字母表示船舶航行于不同海区及不同季节的载重线限制。 如果船吃水超过相应的载重线标志,港口监督部门将不准船出航。

以下为一些示例:

1. 国内航行船舶规定

(1)内河船舶


(2)海河示意图


所用字母与各载重线的含义如下:

ZC——中国船检

CS——中国船级社

M——木材

X——夏季载重线

R——热带载重线

Q——夏季淡水载重线

RQ——热带淡水载重线

A——A级航区载重线

B——B级航区载重线

C——C级航区载重线

J1——J1级航段载重线

J2——J2级航段载重线

Tips:

1. 船舶载重线标志由ZC划定,当由中国船级社勘划载重线标志时,则用CS代替ZC;

2. 国内沿海海区定为季节热带区域,在载重线标志中无冬季载重线;

3. 根据航行水域的水文和气象条件划分航区级别,由高到低划分为A、B、C三级;

4. 依据水流湍急情况在该航区划分急流航段,由高到低为J1、J2两级;

5. 航区级别低的船舶不得在高一级别航区内航行;各级航区的船舶,如不满足航区内急流航段的特殊要求,亦不应航行于急流航段。

2. 国际航行船舶规定

(1)一般规定


载重线标志及此标志所用各线段

TF (Tropical Fresh Water Loadline)——表示热带淡水载重线;

F (Fresh Water Loadline)——表示夏季淡水载重线;

T (Tropical Loadline)——表示热带载重线;

S (Summer Loadline)——表示夏季载重线,其上边缘通过圆圈中心;

W (Winter Loadline)——表示冬季载重线;

WNA (Winter North Atlantic Loadline)——表示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

(2)木材载重线


木材载重线及此标志所用各线段

LS——夏季木材载重线

LW——冬季木材载重线

LWNA——北大西洋冬季木材载重线

LT——热带木材载重线

LF——夏季淡水木材载重线

LTF——热带淡水木材载重线


载重线区域划分图


中国载重线区域划分图

对于挂五星红旗的船舶, 载重线的区域划分 有所不同, 详情请见往期:

四、《载重线公约》适用现状

尽管载重线取得了成功,但仍然受到挑战。 商业压力总是要增加货物运量,从而提高盈利能力,无论是通过调整线路(就像1906年发生的情况,当时取消了北大西洋冬季载重线,后来重新适用于长328英尺或更短的船只),还是通过违反规则。 欧洲和加拿大当局最近报告,在2005年国际上违反载重线规定的事件高达3197起。

劳氏船级社专家表示: 从全球范围内看,今 天发生在一些地方的国内渡轮的违规行为才最令人担忧,某些地方载重线没有得到充分监管。

因超载造成的现代悲剧仍有发生。2014年,韩国最严重的海难之一“ 世越号 ”沉没,事故造成了304人遇难,其中包括250名学生。这与200年前Plimsoll为之奋斗的海难事故时代不同,结果却极为相似。1866年“伦敦号”的沉没造成了270人丧生,一些遇难者留给家人的漂流遗书与世越号沉船上学生给父母的简讯,如出一辙。虽然传信的方式不同,但留给世人的悲痛,毫无二致。

涉及到海上运行的实际情况时,仍然困难重重。 尽管各国船级社的合作已达到了很高的水平,但推行规定标准化仍可能遭遇阻力。 例如,液货运输问题。 多年前,Plimsoll面临着跟甲板装载相关的商业压力,散装货会导致船舶重心改变,面临失衡危险。 而商业压力(外加测试所带来的时间成本)也使得船长们无法拒绝装载超过适运水分限(Transportable Moisture Limit)的液体货物。

历史重演是因为一个根本问题仍然存在: 赚取利润的人与承担风险的人不同。 无论何时何地出现这种分歧,危险都有增加的倾向。

五、尾声

很难准确估计Plimsoll线的诞生挽救了多少生命。 从贸易委员会的报告中得知,1871年,共有856艘船在英国海岸10英里内沉没,当时风力并不强。 每年因超载和船舶不适航导致约500名海员溺亡。 我们只能从这500名英国人的生命中推断出134年来全球负载线的影响。

Plimsoll的精神也许不应该仅仅局限于海事领域,他曾代表海员争取变革,谋取海员福利,Plimsoll教给改革者们,公众力量的强大,道德问题永远重要。 保护他人的行动是义务的,坚持会取得成功。

正如他在书中所写:“ Only Public Opinion Could Save Seamen’s Lives(只有公众舆论能拯救海员)。”,同样,也只有人民能决定海运的未来。

在我们的时代,利润与风险承担分离背后造成了许多痛苦。

人们需要Plimsoll,而人人都可以成为Plimsoll。

纪念Samuel Plimsoll诞生200周年。

参考文献

[1]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Load Lines, 1966

[2]进出口商品鉴定业务编写组.进出口商品重量鉴定学.电子工业出版社.1991.84

[3]《国内航行海船法定检验技术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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