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对外发布2024民生领域“铁拳”行动新一批典型案例,涉及违法使用劣药、计量器具不符等领域。

其中,某餐饮公司在经营中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销售的“鲜切羊肉”实际计量与菜单标注结算量不相符。秦州区市监局对其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206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公布的10起典型案例具体如下:

某餐饮有限公司使用未经强制检定计量器具和销售的零售商品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

近期,某短视频平台博主发布视频,反映在天水某餐饮有限公司就餐时,分两次点餐菜品“鲜切羊肉”两盘共计2斤,第一次上菜品“鲜切羊肉”实际重量为300克,第二次上菜品“鲜切羊肉”实际重量为335克,实际量与标注量不相符。

经秦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现场调查核实,该公司在经营中使用未经强制检定的计量器具,在给该博主分两次销售的零售商品“鲜切羊肉”实际量分别为300克和335克,其实际量与菜单标注的“98元/斤”贸易结算量不相符。

秦州区市监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20600元。

甘肃天水某医院违法使用劣药

2024年9月13日,秦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据职权对天水某医院检查时,在该医院药房合格品区发现标示生产企业为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规格:2ml/支*2支/盒,生产批号:230201,生产日期:2023.02.01,有效期至2024.07的1盒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已超过有效期。

经调查核实,该医院于2023年7月26日从天水某医药有限公司购进了3盒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购进单价:67.00元,共计201.00元,在有效期内已使用2盒,现库存1盒。在调查时该医院声称落实了药品管理制度,但是管理流于形式,落实不彻底,没有及时将过期药品登记后妥善存放,致使过期的药品出现在了药房拆零调配区,存在潜在的使用风险。

秦州区市监局依法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没收劣药1盒(生产批号为230201的盐酸异丙肾上腺素注射液、规格:2ml/支*2支/盒)、罚款人民币10000元。

某发廊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秦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秦州区某发廊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了其店内的菲灵染发膏等3类产品,发现该3类产品均未按照规定建立并执行化妆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秦州区市监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2000元。

某火锅食材店经营不符合国家规定的食品

2024年8月27日,秦州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对秦州区某火锅食材店依法检查时,发现该店内货架上摆放的4袋某品牌老火锅底料,20袋沈阳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金巧手紫薯面已超过有效期,该火锅底料生产日期为2022年12月16日,保质期18个月;金巧手紫薯面生产日期为2023年7月8日,保质期12个月。

秦州区市监局依法责令其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没收超过有效期的老火锅底料4袋、金巧手牌紫薯面20袋,罚款人民币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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