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发布通知称,根据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治理(第三批)的通知》(鲁医保发〔2024〕49号)要求,为规范济南市中心静脉给药相关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减轻就医群众费用负担,济南市降低4个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本次调整涉及的医疗服务项目有:中心静脉穿刺置管加测压、经外周静脉置入中心静脉导管术、镇痛泵体内置入术、植入式给药装置(输液港)置入术。
本次调整自2024年12月13日起施行,调整后的价格为济南市公立医疗机构执行的最高价格。
(来源:“济南医保”公众号)
编辑:张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