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姆,被誉为“全世界最会讲故事的人”。
他的人生,远比他笔下的故事更精彩。
他做过医生、司机、间谍,还曾浪迹天涯,探寻灵魂的自由。
1916年,毛姆从旧金山出发,经过几个月的颠簸,最终登上了一座名为塔希提的小岛。
海风浪漫,海月寂静,他苦苦思索着,却始终想不通人生的意义是什么。
直到得知画家高更也曾隐居于此,他在了解其过往后,忽然顿悟:
生命的意义,需要人鼓起勇气,用整个灵魂去探索。
一瞬间,一个故事在他脑海里徐徐展开。
接下来的三个月,他以高更为蓝本,一口气写完了小说《月亮与六便士》。
小说的故事并不复杂。
讲述的是一个叫查尔斯·斯特里克兰的人,追求梦想的传奇经历。
如今,一百多年过去了,再读这本书,仍会被斯特里克兰打动。
那种玩世不恭,那种桀骜不驯,那种死也不悔,那种殊死对抗……
是太多沉溺于现实,习惯了规训与服从的人,想都不敢想的事。
而这本书,就像一阵风,忽然吹开了沉闷生活里的窗,叫醒了无数人。
读懂了《月亮与六便士》,也就知道了到底该怎么活。
1
人最大的悲哀
是失去活着的知觉
小说一开篇,毛姆先是描绘了一场热闹的文学沙龙。
在伦敦威斯敏斯特教堂附近,住着一位雍容华贵的夫人。
她时不时邀请社会名流、文艺青年,来家做客。
每次相聚,大家都是优雅地喝着红酒,谈论政治、鉴赏艺术,攀谈生意。
或是互相炫耀点什么,买新别墅了、被皇室接见了、小说刊发了、去环球旅行了……
说来说去都是这些,大家却乐此不疲。
然而,这一回,沙龙却略显特别。
而那位夫人,更是难掩兴奋。
只因为这次,她那位“神秘又优秀”的丈夫——查尔斯·斯特里克兰,即将现身。
查尔斯·斯特里克兰,是一位证券经纪人,生意做得风生水起,算是当地有头有脸的人物。
但有一点,他不爱交际,很少露面。
他的出现,瞬间就将沙龙推向高潮。
他细心周到地照应着,还不忘说点俏皮话,逗大家开心。
见丈夫如此,斯特里克兰夫人打心眼里高兴。
只是,此时的她尚且不知,一个巨大的“阴谋”,正在悄悄酝酿。
不久后的某天,没有任何征兆的,斯特里克兰消失了!
只留下一封诀别信——“我去意已决,不容更改!”
很快,斯特里克兰的“出走”,就成了圈子里的笑谈。
有人造谣他和情妇私奔,有人揣测他去谈更大的买卖,还有人骂他是不负责任的懦夫……
但更多的人,表现出的是不解。
明明日子顺风顺水,为什么要离家出走,瞎胡闹?
关于这点,作者在书里解释说:
“生活像一条平静的小溪,但总有人感觉,这样度过一生,好像不大对劲儿。”
而斯特里克兰,正是感觉到莫名的“不对劲”,才决心离开。
只是在那些对生活毫无知觉的人们眼里,他成了离经叛道的疯子。
生活的磨盘,向来沉重又难以驾驭。
日复一日中,人就像蒙着眼的驴子,不停地围着生活的磨盘打转。
转着转着,理想不见了,冲劲没有了,作为人的感知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每天两点一线地上下班,机械性地应对人和事,凭着惯性吃饭睡觉。
快乐吗?没有;悲伤呢?也没有。
整个人身上没有活力,只有一种淡淡的死寂。
没有知觉地麻木过活,才是一个人最大的悲哀。
2
想要摆脱麻木
就得将自己打碎重塑
小说最精彩的部分,出现在斯特里克兰走掉之后。
事情来得突然,斯特里克兰夫人动用了所有关系找他。
最后打听到,斯特里克兰去了巴黎,住在了摩纳街的一个小旅馆中。
找到他的人本以为,斯特里克兰必定过上了纸醉金迷的放荡生活。
但事实却是,他混得连乞丐都不如。
藏身破旧的旅馆,穿着破烂的衣裳,每天只靠一口面包撑着。
曾经衣食无忧的他,现在饿得是皮包骨头脸色蜡黄,像个濒死之人。
谣言中的情妇、几千万的生意,根本不存在;而被蛊惑、被绑架,更是无稽之谈。
因为不管谁来问他出走的缘由,他的回答都斩钉截铁:我必须画画!
在书里,毛姆写道:
在他灵魂中,有深层的创作欲望。尽管生活遮掩了它,但它却像癌细胞一样疯长,直至占据他整个人,使他无法抵抗,必须行动。
哪怕前面是刀山火海,哪怕被全世界误解,哪怕要牺牲掉自己曾经拥有的一切,也义无反顾。
世俗眼中,斯特里克兰是愚蠢的、疯狂的,乃至卑劣的,不负责任的。
但在作者毛姆看来:“做自己想做的事,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又有什么错?”
生活的磨盘很重,人却可以选择不被碾压;命运的惯性很大,人也可以奋力对抗。
只是,追求梦想的过程注定充满艰辛。
毕竟,对生活有想法的人,残酷的现实,总会给他点颜色瞧瞧。
斯特里克兰也不例外。
他的画一张都卖不出去,整个生活都在急速坍塌。
为了填饱肚子,他四处打工,油漆工、粉刷匠、监工、船员,给钱就干;
住不起旅馆,他就去收容所、修道院,和流浪汉挤在臭气熏天的废弃仓库。
最惨的时候,为了抢活,他得罪了黑社会,差点被人活活打死。
但就算这样,斯特里克兰也从不后悔,绝不投降。
毛姆说:人必须跳出生活,带有强烈自我意识去活。
找回自己的过程,注定不会一帆风顺。
想要摆脱麻木,就需要将自己打碎重塑,把生活推翻后重建。
这个过程中,你所受的一切苦难,不过是生命里血肉疯涨的阵痛。
挺过去,终有一天,我们会找回那个鲜活的,充满力量的自己。
3
活着只有一个目的
找到你自己
毛姆在书里写道:
“世界冰冷而残酷,没人知道我们从哪里来,到哪里去。”
终其一生,我们都是在寻找自己的人生归宿。
就像斯特里克兰,惨烈的遭遇没有击垮他,反而令他更加清醒。
他决定了,要去一个荒岛,在不受任何干扰下,完成他的画作。
后来,在一位朋友的帮助下,他顺利登上了大海深处的塔希提岛。
在这里,他隐姓埋名,完全像当地土著一样,过上了世外桃源的日子。
毛姆在此写道,如果故事就此结束,也算圆满。
但事实是,十几年过去了,斯特里克兰非但没有成为画家,还身染重疾双目失明。
哪怕他最后完成了一幅巨大的壁画,哪怕壁画蕴含着深刻的人生哲理。
在世人眼中,他和他的画,仍旧是不值一提。
然而,在毛姆心中,在所有追梦人眼里,斯特里克兰却是当之无愧的“伟大又神圣的朝圣者”。
书里说:“有人为了追求真理,不惜将自己的世界完全推翻!”
这真理,可能是对理想的追逐,对生命的探索,对灵魂的安慰。
也可能,仅仅是打捞起那个被生活淹没的自己。
在《月亮与六便士》里,还有个亚伯拉罕医生的故事,令我很是触动。
亚伯拉罕,是那种顶级聪明又运气绝佳的人。
不管是读书,还是行医,他所散发的耀眼光芒,无人能及。
所以年纪轻轻,亚伯拉罕就被提拔到管理层,前途一片光明。
可就在步步高升之际,他和斯特里克兰一样,人间蒸发。
很多年后,有人在亚历山大港发现他,他正过着一贫如洗的日子。
但亚伯拉罕却说,自己非常快乐,找到了向往已久的美妙感觉。
后来,他的事传了回去,医院的同事们都愤愤不平:这个人算是彻底废掉了!太失败了!
但毛姆在书里极力反驳:
“难道做一名出色的外科医生,一年赚一万英镑,娶一位漂亮的妻子,就算成功?我想,成功与否,取决于你如何看待生活的意义。”人最大的成就,不是在名利场中博得一席之地,而是按自己想要的样子过一生。
喜欢追名逐利的,就奋力挣扎,去获得属于你的荣耀;
喜欢无拘无束,就遗世独立,享受身心的逍遥。
成功没有标准,幸福也全在每个人的内在感受。
找回生命的觉知,别再浑浑噩噩懵懵懂懂。
发现自己,成全自己,你就是这世上最幸福的人。
小说中写道,斯特里克兰在死后的第九年,终于被世人发现。
他的人生成了传奇,他的画作成了人人哄抢的绝世孤品。
而那幅他弥留之际,绘制的巨型壁画,更引起无数人的兴趣。
只可惜,斯特里克兰在死之前,将画付之一炬,不给任何人观赏它的机会。
在书里,毛姆曾侧面描述过这幅画。
它的原型正是高更的《我们从哪里来?我们是谁?我们到哪里去?》。
关于这幅画,艺术界有个共识。
最右边的狗是芸芸众生的象征,而最左边的白鸽则是人的灵魂。
两者中间所展现的,是尘世中你我的各种求索与挣扎。
高更,将世人的一生,浓缩于此。
如果蝇营狗苟地活,我们一辈子也体会不到灵魂自由的幸福。
只有不停追寻,踢翻一切束缚与禁忌,才能活出自我。
《月亮与六便士》里说:
每个人都孤独地活着,像被囚禁在一座铁塔里。但我的血液里有一种强烈的冲动,渴望一种桀骜不驯的旅程。哪怕即将踏上嶙峋怪石,迎来激流险滩,也义无反顾。
这是一个遍地洒满“六便士”的世界。
但抬头看见月亮的人,才算真正活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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