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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监测中心预测,预计12月15日起,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本地污染物累积叠加上游污染输送共同作用,我市将面临一轮较为严重的污染过程,达到《江苏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和《淮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黄色预警的启动条件。经研究,决定于12月15日17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
在做好民生保障和安全生产的基础上,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应急响应措施(必要的生产生活活动或执行应急抢险、重大安保等任务除外),减轻污染过程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
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措施
1
健康防护措施
提醒儿童、孕妇、老年人和患有呼吸道疾病、心脑血管疾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中小学和幼儿园停止体育课及户外活动。
一般人群应避免户外活动,户外作业者应开展防护。
2
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新能源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使用。
燃煤企业使用硫分低于0.7%、灰分低于15%的优质煤炭,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积极利用区外来电,严格执行绿色电力调度;超低排放燃煤电厂在满足区域供电平衡和热力供应的前提下,煤耗低的机组优先发电。
视情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3
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大气污染源的执法检查频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根据各县区、园区的Ⅲ级应急减排清单,在确保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有计划地实施限产或停产,限产优先采用部分生产线停产的方式实现。
工业企业不得开停车作业与检修放空作业,船舶修造企业暂停露天喷涂作业。
停止爆破、破碎、建筑物拆除、无封闭混凝土搅拌作业,停止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作业。
施工工地的土方开挖、路面开挖、路面铣刨、土方运输(使用清洁能源车辆或达国六及以上排放标准的渣土车,且封闭式运输土方的除外)、楼层垃圾清扫作业以及粉碎、切割、锯刨等机械作业暂停。
加大施工工地洒水降尘频次,对施工工地出入口道路实施机械化冲洗,对未硬化的裸露地面、易扬尘的物料堆场以及停工工地等加强遮盖。
易产生扬尘污染的干散货码头、堆场停止作业,并做好场地洒水降尘工作。
停止道路沥青铺设、市政设施和道路桥梁防腐维护、交通标识刷漆、室外喷涂粉刷、房屋修缮、大型商业建筑装修、外立面改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施工作业。
城市建成区储油库、加油站8:00至18:00停止装卸汽油作业。
加大道路机械化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和作业范围。
严格落实农作物秸秆及杂物禁烧措施。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
应急豁免
污染治理水平国内领先,以及保障城市正常运行和居民基本生活,符合《生态环境部办公厅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江苏省秋冬季错峰生产及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停限产豁免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条件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其中,绩效分级评价为 A 级、引领性、民生保障 B 级和市级文件确认的非重点行业豁免企业、建筑工地,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 级企业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措施的减排比例,原则上分别不低于30%、40%、50%;C 级、D级和非引领性企业制定更严格的减排措施。
来源 | 淮安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