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认为
在楼道摆放鞋柜、杂物
并无大碍
看似为家中节省了储藏空间
却不知在楼道、楼梯间
堆积的杂物
已然埋下潜在的消防安全隐患
近日
斗门区白蕉镇一住宅小区
发生一起楼道火灾
接到报警后
消防救援队伍
立即赶赴现场处置
消防救援人员到场时
小区物业人员已将明火扑灭
经现场了解
着火物为楼梯间放置的鞋柜
起火原因是鞋柜上方
发生了电器短路故障
火花掉落导致起火
所幸发现及时
未造成无人员伤亡
- SEE SEE -
往往是一些不起眼的火灾隐患
因一时疏忽大意
造成严重的后果
01
2024年9月,福建莆田一居民楼发生火灾。消防救援人员到场时发现,该居民楼一楼楼梯间杂物堆起火,火势迅猛,烟雾顺着楼层向上攀升。据悉,该居民楼一楼公共楼道堆放纸皮、扫把等废弃物品。经初步调查,起火原因疑似遗留火种点燃废弃物品着火。
02
2023年6月,陕西西安一小区住宅发生火灾,有人员被困,5分钟后,现场明火被扑灭,被困人员被成功救出,起火物为堆放在楼道内的杂物。
楼道堆放杂物危险重重
一是存在火灾隐患
稍遇明火极易引起火灾
二是楼道属于消防安全疏散通道
影响居民的进出通行
甚至可能违反法律法规
相关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第六十条第三款: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3.《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高层民用建筑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当保持畅通,禁止堆放物品、锁闭出口、设置障碍物。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者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易于开启,并在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醒目的提示和使用标识。
高层民用建筑的常闭式防火门应当保持常闭,闭门器、顺序器等部件应当完好有效;常开式防火门应当保证发生火灾时自动关闭并反馈信号。
禁止圈占、遮挡消火栓,禁止在消火栓箱内堆放杂物,禁止在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
杂物乱放安全隐患多
让我们一起做到“三查三清四关”
戳图收好这份消防安全提示
来源丨斗门区消防救援大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