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莹
“感谢同安法院!这个信息查询服务实实在在让我们公司避了一次雷!”近日,福建厦门某户外用品公司的负责人郑某来到同安法院执行服务中心,激动地向执行法官表达谢意。
据悉,厦门某户外用品公司系从事户外用品研发、生产、经销的民营企业,其上下游业务合作的市场主体遍布福建省内外。今年5月份,该公司接到一笔来自其他城市企业的订单业务,本应该欣喜的郑某却犯了难。
“对方在外地,我们没有和他们合作过,网上关于这个企业的信息也比较少。”郑某解释说,再加上行业惯例是收货后付款,意味着卖方需要先垫资,后续一旦无法回款将产生较大损失。
恰在此时,同安法院开始试点提供市场主体涉执行信息查询服务。郑某得知后,在法院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提交了《市场主体涉执行信息查询申请书》,申请查询该外地企业的涉执行信息。
法院受理审查后,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和相关执行案件系统检索,发现该企业在5年内存在多次被法院强制执行且未清偿债务的情形,并将相关情况书面告知申请人。
掌握到该信息后,该户外用品公司经慎重研究后,决定暂不与对方公司进行商事合作。“虽然少了一笔生意订单,但与其顶着风险合作,我们宁愿多花点时间精力寻找新的合作方。”郑某说。
今年5月以来,同安法院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持续落实落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举措,先行先试搭建市场主体涉执行信息查询平台,助力企业从源头上排查经营风险和交易风险,护航企业行稳致远。目前,该院累计受理发放《市场主体涉执行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229份,为220家企业提供了控风险、可预期、利决策的商事参考。
值得一提的是,同安法院在实践中还发现,网络上某些平台自行关联执行信息公开网、裁判文书公开网等平台信息,但这些信息可能存在滞后性、无差别性,针对撤诉、已履行完毕等情况更新不及时或甚至未予显示,严重影响企业经营、融资。针对此类情况,该院依托市场主体涉执行信息查询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涉案信息澄清说明相关服务,修复企业信用。
据了解,同安法院区分“失信”和“失能”,通过执前督促履行、执行宽限期、惩戒预通知等机制,督促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债务,对已履行债务的被执行人及时解除惩戒措施,并已累计为471家企业出具自动履行证明书,修复受损商誉。此外,为避免因互联网案件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影响交易机会和信贷融资,同安法院通过案件信息核查,已为300余家企业提供了涉案信息澄清说明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