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

确定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

市政协十五届三次会议

拟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

《天津日报》今日消息,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天津市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将于2025年1月14日召开。

会议的建议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天津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市级预算;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相关法规草案;其他事项。

另据《天津日报》报道,12月12日,市政协召开第三十三次主席会议,审议关于召开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审议通过关于召开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的决定和议程(草案)等。会议建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

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25年1月初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听取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和政协天津市委员会2024年度委员学习培训情况汇报,审议通过政协天津市第十五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有关事项,审议通过人事事项。

会议审议通过《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对口协商工作规则》,书面审议政协天津市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2024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听取关于参加全国政协办公厅2024年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汇报。

来源:津云

编辑制作校对:季建爽

审核:吕佳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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