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3日,贵州省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总经理李璠受贿一案。



毕节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20年,被告人李璠利用担任中国光大银行信息科技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光大科技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1566万余元。公诉机关提请以受贿罪追究李璠刑事责任。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璠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璠进行了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社会各界群众旁听了庭审。

【来源:毕节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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