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 泗洪法院微信公众号(sihongfayuan)

编校 | 向会文 审核 | 陈宁 马响响

“代先生吗?我是泗洪法院民三庭法官助理,于某诉你借贷一案,现通知你下周一下午3:30时到本院第六法庭调解。”

“法官,我在外地打工,请假不容易,能不能等元旦放假回去调解?”

“原告也在外地。事情宜解不宜拖,这样好不好?我们下周一建立一个微信群,在群里调解,以便尽快化解纠纷。”

“好的,你们联系原告吧。”


周一,“云上”调解中……

法官助理“云上”引导双方举证、质证,核对还款数额,原、被告双方很快就尚欠借款数额达成一致意见。此时,被告突然提出:“原告,你先撤诉吧,撤诉后我把钱转给你”,“不行,你先还款,我再撤诉”。双方各执己见,调解暂时搁置。

周二,于某打来电话:“法官,我听一位朋友说被告最近频繁用其招商银行南京江宁支行的银行账户转账,我怀疑他银行账户有钱,只是不想还款,能不能保全他的银行账户?”“你提供一下具体银行账户,我们线上查控一下”。

当天上午,被告银行账户即被冻结

下午,“云上”调解继续……

“双方对还款数额已经没有异议,对还款时间、方式有什么方案?”“原告发一个银行账号给我吧,我现在就把钱转给他。”

“被告即时履行完毕,本案不再出具调解书。”

至此,一起数额15万元的借贷纠纷彻底“案结事了”。


泗洪法院秉持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切实从便利群众的角度出发,充分利用微信、互联网庭审信息化系统开展调查取证、调解、庭审等诉讼活动,提升审判效率、减轻当事人诉累,并适时、及时采取诉前保全、诉中保全,“以保促调”、“以保促履”、“以保促执”,有效减少衍生执行案件,切实做到“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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