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底,林某联系我,让我帮她代持几家公司,她承诺每代持一家公司,每月就给我2500元佣金。我觉得她是我妻子的堂妹,不会有问题,就答应了,没想到犯罪了。”被告人曾某在供述中说出了自己的教训。曾某口中的林某就是这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的主犯。
经山东省平度市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曾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十一年,各并处罚金;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被告人何某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分别判处其他11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三年不等,各并处相应罚金。
歪主意打到网络直播平台“富余”发票上
2020年,林某在广东省深圳市经营一家网络直播公司。在工作中,林某发现网络平台上的部分消费者在打赏主播后未索取发票,于是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手中便掌握了大量的“富余”发票资源,能够找到打赏人来开具发票,林某也从中发现了商机。
2021年2月,林某来到山东青岛,注册成立了一家网络直播公司。在此过程中,林某结识了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何某。同年底,林某告诉何某,自己手中有大量进项发票(即企业在采购过程中供应商开给企业的发票,这些发票可以用于抵扣企业应缴纳的增值税),想将公司进行拆分。于是何某陆续帮助林某收购了5家空壳公司,并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曾某或曾某妻子(已死亡)。2022年1月,何某又自行注册了2家空壳公司。
2023年2月,公安机关接到行政机关移交的线索,称林某实际控制的公司完成“换壳”后,集中从网络平台公司大量开具进项发票,其与上游公司无资金往来,与下游实体公司的资金往来也多为即出即进,有重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嫌疑。公安机关对此立案侦查后,2023年3月至8月,林某、何某等14人陆续到案。至此,这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逐步揭开面纱。
检察官自行补充侦查打开突破口
公安机关经初步侦查发现,林某、何某等人利用从事网络直播行业形成的人脉资源及代理记账的便利条件,联系非法售卖发票的中介,通过实际控制的空壳公司购买大量网络直播平台产生的“富余”发票,并向下游公司虚开转售牟利。
到案后,曾某及中介均如实供述了相关犯罪事实。但林某辩称,自己只实际控制2家网络直播公司,公安机关指控的空壳公司都是由其堂姐夫曾某实际控制的,自己的公司与其没有业务往来和资金往来。而何某供述称自己与林某、曾某之间是正常的代理记账关系,自己帮林某收购的5家公司都是由曾某或曾某妻子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并由二人负责相关开票业务。
两个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听起来似乎互相印证,但办案检察官认为,林某始终拒不承认自己的犯罪事实,正是因为缺乏证据,必须要先找到其实际控制的公司是空壳公司的证据。然而,虽然这几家公司只有法定代表人,没有职工,且经常有大额资金即出即进,但想要认定其属于空壳公司,还需要补充公司的财产状况、办公场所、对公账户流水情况等证据。
于是,办案检察官开展自行补充侦查,通过对上述青岛5家涉案公司的资金流水、发票信息、人员关系等数据进行碰撞比对及可视化分析,并从涉案公司的成立时间、交通出行记录、通话频繁程度、资金进出额度等角度,分析出林某在青岛、徐州、苏州和深圳共计控制12家空壳公司,均由曾某或曾某妻子代持。同时,办案检察官通过实地走访何某在青岛控制的2家公司,发现公司注册地址所在地实际上是另一家公司,确定其均为空壳公司。
在审查起诉阶段,经办案检察官积极释法说理,相关犯罪嫌疑人主动退缴税款1000余万元。何某在证据面前也如实供述,称前期自己没有如实交代,其被逮捕前曾与林某商议好推曾某出来顶罪。
今年2月,办案检察官向公安机关发出退回补充侦查提纲,明确补充侦查方向,重点通过每名犯罪嫌疑人的涉案金额厘清其参与程度、作用大小和价税总额,并提出12项具体的补充侦查事项和工作。如要求公安机关调取林某实际控制的外地公司的进销项发票和纳税情况,扩大侦查范围,同时到公司所在地核实办公地址、办公人员等情况,研判其是否是空壳公司;委托专门审计机构对虚开发票金额进行审计,确定犯罪数额等。
办案同时推动空壳公司系统治理
面对检察机关的讯问,曾某如实供述了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工作流程”:曾某首先确定收购进项发票数额,再通过网络直播平台交流群找到中介,由中介联系网络直播的打赏者,打赏者将空壳公司的相关信息发送给网络直播公司开具发票,此时,空壳公司就获取了进项发票;随后,中介联系需要虚开发票的下游公司,下游公司将资金打给相应开票的空壳公司,空壳公司再给下游公司开具发票。发票开具完成后,为避免大额资金即出即进引起行政机关注意,空壳公司再将资金转账给实际控制人林某、何某,二人留下相应好处费后,将资金返还到下游公司提供的账户,形成资金的回流。其间,各流程相关人员都会按比例抽取好处费。
就这样,林某、何某通过实际控制的14家空壳公司,从网络直播平台公司大额集中开具“信息技术服务”名目的发票,并集中对外虚开,价税合计4.44亿元,偷逃税额高达2445万元。今年4月27日,平度市检察院以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对林某、何某等14人提起公诉。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发现,空壳公司成为虚开发票的主要载体,虚开发票的企业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成为虚开主要方式,上下游公司间资金即出即进是主要掩饰方法。因此,治理空壳公司,当务之急是预防虚开发票犯罪。
今年5月,平度市检察院全面梳理了涉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等罪名的案件,邀请多部门召开空壳公司治理专项监督座谈会,依法调取了相关数据,建立起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碰撞出50条案件线索,并采取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撤销公司登记、引导当事人申请注销公司登记相结合的方式,推动空壳公司系统治理。
【来源:检察日报·法治新闻 作者:郭树合 任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