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店开业,许多商家会选择悬挂红火的条幅和搭建户外舞台来增添气氛,值得注意的是,商家应事前去相关部门进行占道审批,否则可能会面临行政处罚。
近日,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早间巡查时发现,蝉街一知名酒店升级装修后为重新开业,在酒店建筑的外立面上悬挂数十条横幅,并且还在门店前的空地上私自搭建舞台。针对此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拍照取证,随后找到酒店相关负责人了解情况。
经谈话,执法人员得知该酒店悬挂的条幅和搭建的舞台事先并未办理任何审批手续,甚至深夜赶工搭建舞台躲避执法人员监管。执法人员当即告知酒店负责人该行为已违反《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如需悬挂条幅和搭建舞台要提前到所在中队审批且条幅需符合市容标准。目前,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对该案件进行立案处理。
历史文化街区执法中队执法人员对酒店负责人进行谈话
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继续加大对各类市容环境违规现象的查处力度,维护文明城市的宜居环境,同时也提醒各商家在开业筹备过程中,应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宣传活动合法合规。
普法小贴士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 户外广告设施以及非广告的招牌、电子显示牌、灯箱、画廊、条幅、旗帜、充气装置、实物造型等户外设施(以下统称户外设施),应当符合城市容貌标准。
第十八条第四款 违反本条第一款规定设置户外设施,影响市容的,责令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不改造或者拆除的,对户外广告设施的设置者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其他户外设施的设置者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来源:明达说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