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在搜索引擎,输入拐卖村,你大约会看到两个地方。

一个是江苏省丰县欢口镇董集村,另一个是山西和顺县青城镇土岭村。

这两处的故事很相似:

一个女人被拐卖十余年,但全村都保持“缄默”,甚至村民觉得一个老光棍,娶了一个“精神病女人”是收留她、拯救她。

连两个故事被爆出,也是当地觉得这是“正能量”故事……



为什么全村人都觉得“没问题”?

是因为全村都是恶人吗?是因为拐者是村里恶霸吗?还是因为村里太穷上不起网呢?

显然都不是。

这个问题我研究了2年,我终于发现了那个把女性推入地狱、堵死全村人嘴巴的坏东西,叫:

乡约。



硬核但不迎合,思想但今天我有立场,大家日安,我是阿冉。

为什么一个女人被拐卖,十多年了,全村人都一言不发?

我是江苏丰县欢口镇人。

小时候,我见过一个裸体的、从山东逃过来的、有精神病的女人,看着她被村里一个老光棍接走,后来又听说那个女人太疯、被老光棍送到了董集村路口——那个董集村就是八孩妈事件的发生地。

2年前,八孩妈事件爆出,我想起这件事儿,我突然意识到不对:

为什么幼小的我,觉得“买媳妇”“捡女人”,很“正常”?



从那天起,我就在思考这个问题,直到我看到那两个字“收留”,我才终于明白——

这不是人性之恶,是制度之恶。

而这个制度,就是乡约。

这会是一期很长的视频,我要特别做个说明,我无意去评论公众事件,也不想大家把一个村,放大到所有村,因为一个坏农民,否定农村这些年来的巨大进步,那太极端了,也不客观。

我所讲的只是【乡约】如何把女性变成女奴的的前现代逻辑。我会用两部电影来讲,一部是盲山,一部是投名状。

那现在我们一起,撕碎忠孝仁义这些虚伪道德画皮,把乡约撕开、看看其中的愚民基因、驯女手段。

我们就从“收留”说起。



收留

我们现在对“收留”这个词,充满了鄙视和愤怒,我也是,但是我又得说:

在村子里,那些村民们,他们真的认为这是收留。包括9岁的我。

因为村民们天然地认为:

一个被“遗弃”的、有精神病的女人,要是没有丈夫,该怎么活呢?

尽管这听起来非常黑色幽默,但是村民真的是淳朴地认为,这是收留,哪怕是被买来的。

我去年回老家,拐到董集村,听一个老乡谈八孩妈,说了一句:她都来这儿了,如果没人养,那怎么活呢?

这一句话让我意识到,在潜意识里,村民认定,女性必须依附男性活,他们脑筋里,打上了一个“女性是第二性”的精神钢印。



直到今天,我们还是会常常听到一个说法:

农耕社会,体力活太重,女性必须依靠男性劳动力,才能活,所以才会出现男尊女卑。男尊女卑在前现代,很合理。

放屁!千万别信这屁话。农业就是女性发明的,这是人类学的共识,农业生产没有性别门槛!

我小时候,我妈一个人种3亩地,养两头猪,我们娘俩也能自给自足。

自然状态下,女性完全可以种地养活自己,儒教也知道这一点,所以,他们才发明了一个“美德”:缠足。

缠足本质上,就是阉割女性生产力,让女性不自然。

具体说,如果你种过地,你就会知道,以前犁地是牛犁,但是女人的脚,由于缠足成了三角形,根本没法犁地。

于是,女性的生存完全寄生于了男性。

在宋代裹脚成俗之前,女性地位何曾那么低过?

唐代女人还能当皇帝呢。

缠足是人类史上最坏的发明,我说的是人类史,更可怕的是,缠足入了乡约,成了一个制度性要求。



什么是乡约?

我们简单说啊,它有两层意思:

一层意思,是古代基层社会的自治组织,也就是通常说的宗族;

第二层意思,是古代基层的道德规范,也就是通常说的族法。

在北宋熙宁九年,也就是公元1076年,蓝田吕大忠、吕大防、吕大钧、吕大临四兄弟订了《蓝田吕氏乡约》,这是第一个制度化乡约,之后又有朱熹《增损吕氏乡约》、《来凤卯峒向氏族谱》、白氏《南阳族谱》等等。乡约铺满全国。

如果你在农村呆过,那么你应该知道“族谱”的存在,族谱就是乡约,女人,进不了族谱。

也是乡约,把缠足定为了所有汉族女性必须的女德。



我之前做过关于小脚的内容,看过的朋友应该记得,缠足最早是晚唐上层社会女性的美刑,从宋代才开始走入民间,甚至成为男性畸形审美,有各种“莲竞”。

我们很难讲,是缠足成就了乡约,还是乡约成就了缠足,但是自从有了缠足,女性就堕入了没了男人、活不了的境地,乡约也成了颠扑不破的农村真理,连国法、都大不过乡约。

再后来,缠足就从肉体,到了精神,女性被乡约精神缠足。

她们认定:

一个女人,没了男人,活不了。

所以,一个女人被拐来,给了老光棍,就成了收留和拯救,至少,她能活下去了。

这是一种教条化的伪道德、伪智识,也是儒教很典的PUA。

被拐来女人即使有生存危机,也是拐卖者造成的,但是儒教愚民,就是用道德教条洗脑,倒果为因——

为了 “收留拯救”了,先把她逼疯,就像为了当恩主,先把女人送进妓院,为了救牛马,先把人变成牛马。

一旦乡约内嵌,精神缠足,就真的认为:

“那是收留”“那是拯救”。



不是坏,是愚。

然而,当被拐女性逃跑时,“老实人们”又为什么会合伙,再把她拐回来呢?这,他们总不能再装好人了吧?

很遗憾,他们还是能装好人。

因为乡约还有第二层PUA。

我们就得来说那一个绝望的字:跑。

我们说一个晚清时的拐卖事件。让我们来看《投名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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