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法官,多亏了你们,我们这笔钱才能要到,太不容易了。” 12月6日一大早,白河县法院执行局李法官收到了申请执行人肖某乙送来的印有“秉公办事 执法如山”八个大字的锦旗,其与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观光园买卖合同一案,历时四年,经历两次执行、两次异议终于实现案结事了。
谁是申请执行人?肖某甲与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观光园买卖合同纠纷一案,2020年9月经白河县法院判决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观光园应支付肖某甲欠款18900元。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观光园未按照生效法律文书履行义务,2020年11月,肖某甲向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终结执行。2021年6月,肖某甲因病去世。次年6月,肖某甲之子肖某乙向县法院申请变更其为案件申请执行人,并提交了肖某甲的遗嘱、双方身份证明等证据材料。经审查,法院裁定肖某乙变更为肖某甲与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观光园买卖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的申请执行人。
谁是被执行人?2022年7月,肖某乙向白河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调查才发现,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观光园无存款、无车辆、无不动产,无任何财产可供执行。经进一步调查发现,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态观光园系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分公司,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之规定,执行人员引导肖某乙申请追加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经审查,法院裁定追加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为案件被执行人。
如何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已经明了,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不能再以主体问题逃避履行。案件立案执行后,白河县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均未履行。多次通知公司负责人到法院处理案件,也未到场。2024年12月4日,白河县法院以安康中院在全市范围开展“陕亮执行·2024安康涉民生、治理欠薪冬季集中执行行动”为契机,将此案作为执行现场,与安康中院视频连线,出动精兵强将,营造强大执行声势。看到法院要“动真格”,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有些慌了,立即安排人员与法院对接。“这个案子只有一万多块钱,已经三四年了,原来的申请执行人已经死亡,他的儿子经过两次异议,一次申请强制执行,才达到今天的结果,既然你们公司应该承担责任,就不要再拖延,今天就把全部案款履行,否则法院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迫于强大的执行威慑力,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将案款当场履行,案件顺利执行完毕。
下一步,白河县法院将持续开展“陕亮执行·2024”安康涉民生、治理欠薪冬季集中执行行动,对小标的、涉民生、欠薪、涉金融等案件集中攻坚,依法用足用好罚款、拘留、失信惩戒等强制措施,用好律师调查令、悬赏征集线索、委托调查等执行“利剑”,及时发现并控制被执行人下落及财产,严厉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责任编辑:安心 审核:杨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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