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两天有一位广东省茂名的当事人打电话咨询万典律师,这位徐女士接通电话后说:“你好你这里是万典律师事务所吧,我有一些农村建房的问题可以咨询一下吗?”
律师让徐女士说说具体情况。
徐女士说道:“我们这是广东省茂名这边一个小小乡村,我家里面人在这块有一个自建房,房子在马路边上对面是加油站,这个房子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上面是我爸的名字。我们这个房子因为去年刮台风给吹的有点倒了,算是危房了,然后我们家就担心发生意外,就把这房子拆掉了准备重新建。
现在就是申请房屋建房审批手续申请不下来,我们就只建了个地基,本来打算私下盖起来,结果我们那个邻居就千方百计的阻挠,我们家跟他吵得很厉害,因为他跟我爸一直不对付,经常有矛盾。后来我们就给他家让出了3个平方的地,给他们使用,但再建房时他们又打电话给投诉了,国土局的人就来不让我们继续建房了,说就算建好了也要拆掉。”
听到这里律师问徐女士:“您之前说房子建房审批不下来是什么原因呢?”
徐女士回答道:“我爸去申请的时候工作人员说我们在其他村上有宅基地和房屋,不让在这里盖房子。”
律师问道:“您的意思是你们不是本村村民?在原来村里有合法地宅基地和房屋是吗?”
徐女士说:“是的,我们不是这个村的,是另外一个镇上的,我们家在那个镇上是有房子的。”
律师给徐女士讲道:“农村要求一户一宅原则,非本村村民不得在该村享有宅基地建房。你们不是这个村的村民要申请建房,有关部门不批准也很正常。您说您的父亲在这个村还有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这是怎么来的呢?”
徐女士说道:“我也不太清楚,我听他们说之前这个村的干部是我爸的一个叔叔啥的,我反正有印象以来我家在这个村就一直有房子了。”
律师给徐女士解释道:“现在不像以前了,尤其是在2008年《城乡规划法》正式实施之后,想要在农村建房就要符合规划,并且要取得相关审批才行。而且想要在一个村里申请宅基地建房,至少要满足四个条件,第一就是必须是本村村民,户口得是这个村的,你才有最基本申请宅基地的资格;第二就是如果土地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还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第三是你所在的户口在这个村内是否还有其他宅基地房屋,是否符合一户一宅的要求;第四点就是需要经村委会报乡镇政府审核批准才行。
以上这几点就是基本要求,您父亲不是本村村民,而且在其他村里还有宅基地和房屋,原则上是不能在这个村继续建房了。除非你们能分户,并且把户口迁到这个村里,才有可能继续重建。”
听了律师的讲解之后徐女士又说道:“我们这个邻居他也不是这个村的,他在其他村也有房屋,但他房子早就建好了,也没有合法手续。”律师告诉徐女士:“如果您邻居和你们情况一样的话,你们气不过也可以去举报他,到时候相关部门也会进行处理。”
最后徐女士准备和家里人商量商量,再找找村委会看有没有别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