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转自“叙拉古之惑”,选自《从胡地到戎墟:安史之乱与河北胡化问题研究》(王炳文 著,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0),注释从略。旨在知识分享,如涉版权问题,联系小编删除。

无论就唐代自身发展而言,还是放眼整个中古历史演变,安史之乱都是一个无法忽视的重要事件。这场叛乱以天宝十四载(755)十一月安禄山在范阳起兵为开端,终结于宝应二年(763)正月史朝义首级被献至长安,历时七年零两个月。这一历史性的动乱在当时便已被人们深刻感知,然而,我们今天所指称的“安史之乱”,其概念实际经历了漫长的演变过程。在展开相关学术探讨之前,我们有必要对唐人观念中“安史之乱”的形成理路予以还原。

一、“羯胡乱常”的中兴隐喻

“逆胡”负恩反叛,是玄宗对于安禄山起兵的最初定性。安禄山起兵南下的第七天,确信其反叛的玄宗在华清宫“召宰相谋之”,杨国忠声言“反者独禄山耳,将士皆不欲”。*此事被后人赋予过多的道德与价值评断,事实上如果将杨国忠的说法与次日入谒的安西节度使封常清“计日取逆胡之首悬于阙下”*之承诺相比较,我们会发现这其实是经过玄宗宸断的官方定调,而半年后玄宗出逃时犹以“逆胡乱常,须远避其锋”*为借口。逆胡叛乱,这在唐朝历史上显然不是头一次,早在开元二十三年(735)苏禄诱群胡围攻北庭时,玄宗在诏书中即将其称为“逆胡忿戾”以“围犯边镇”*。据此来看,《资治通鉴》很可能是忠实记录了当时玄宗对于范阳叛军的指称。玄宗的这一指称同时还暗含了对于故相张九龄预言的认可,史载开元二十四年(736)安禄山战败后,被幽州节度使张守珪押赴京师,时任宰相的张九龄认为“禄山狼子野心,面有逆相,臣请因罪戮之,冀绝后患”*。事实上此事是对张说当初预言可突干反叛的模仿,开元十七年(729)“契丹王李邵固遣可突干入贡,同平章事李元纮不礼焉”,时任左丞相的张说认为“奚、契丹必叛。可突干狡而很,专其国政久矣,人心附之。今失其心,必不来矣”。*不过张九龄预言之典故远较张说流传广泛,这与安禄山反叛后唐廷尤其是玄宗对于罢黜张九龄的悔意有很大关系,玄宗入蜀后忆及九龄之言,曾专程“遣中使至曲江祭酹”*,这是一种具有象征意义的政治宣扬。因此在叛乱的最初,以玄宗为代表的朝廷舆论,是将安禄山起兵定性为逆胡的反叛,就本质而言仍归为可突干、苏禄一类。至德二载(757)正月安禄山暴卒后,淮南节度使高适在其贺表中称“逆贼孤负圣朝,造作氛祲”*,正体现了唐朝最初对于此事的定调。这在当时的墓志中也得到印证,如死于西京兵乱的李镐的墓志中就称“遭此胡贼”*。而至德二载(757)正月死于胡人暴乱的河西节度使周泌之子周晓,虽然是被凉州胡人所杀,其墓志中也称“为胡贼所害”*。开元九年(721)六胡州康待宾叛乱时,唐廷曾以“胡贼”指称。*这从侧面反映出,对于当时突逢大乱的唐朝民众来讲,他们很容易受到官方定调的影响,认为这是一次胡人的普遍构逆。

然而,细审至德以降百余年间的唐人墓志,“羯胡构逆”之类的指称要远较单纯的“胡人”或“逆胡”说法为多。这种差异,并非字面上的泛指与特指般简单,而是在对石勒与侯景典故加以综合之后所产生的重新定义。“羯胡”或“胡羯”本是晋人对于后赵统治者石勒之族的称谓,永和九年(353)桓温便在上疏中以“羯胡夭亡”*指代后赵亡国,《文选》引刘宋时期朱凤所修《晋书》谓因“前后徙河北诸郡县居山间,谓之羯胡”*,魏收编写《魏书》时沿袭了这种说法,并进一步解释为“分散居于上党武乡羯室,因号羯胡”*。及至南朝,该词又被作为对北魏政权的敌视称呼,如许善心在其所作《梁史》“序传”中将孝文帝迁洛称为“阴戎入颍,羯胡侵洛”*。侯景乱梁之后,“羯胡”被赋予新的含义,梁元帝在给其弟武陵王萧纪的书信中便以“獯丑凭陵,羯胡叛换”*代指侯景。对于唐人来说,石勒建国属于“旧典”,所谓“中宗失驭强臣,自亡齐斧,两京胡羯,风埃相望”*,重点在于两京失守,夷狄凭陵;而侯景乱梁则是“近事”,重点在于其负恩反叛。事实上,叛乱爆发后不久,“羯胡”之称便已出现,封常清战败后上遗表于玄宗,称“与羯胡接战”*,颜杲卿被押赴洛阳后当面骂安禄山“营州牧羊羯奴”、“臊羯狗”*,皆为此类。肃宗即位后,通过官方诏书等方式,将这一事件予以定性,称为“羯胡乱常”。这一说法巧妙地混用了石勒之“旧典”与侯景之“近事”,既强调了国运中衰、两京失守的历史性意义,又突出了安禄山负恩反叛的特点。考虑到《文选》在唐朝的特殊地位*,唐人对于“羯胡”的理解似乎尤其受到朱凤“徙河北诸郡县”的影响,用以指代叛乱的发源地和叛军主力。于是,“羯胡构逆”遂通过官方定调、时人认同的方式,对安史之乱做出了一致定性:来自河北的胡人负恩叛逆,致使两京失守,国运中衰。

显然,唐廷的这一定性颇含深意,遵循这个修辞逻辑,必然会导向一个目的——王朝中兴。夷狄凭陵而致国势倾危,是中原王朝自古就存在的历史观。早在先秦时期,《公羊传》就提出“南夷与北夷交,中国不绝若线。桓公救中国而攘夷狄,卒怗荆,以此为王者之事也”*的观点,以此作为对齐桓公霸业的合理解释。如果说玄宗还停留在“逆胡负恩”的愤慨层面的话,于灵武荆榛乱离中即位的肃宗显然更懂得如何利用典故修辞最大限度地动员朝野百官乃至万姓子民。“羯胡”对于五胡南下的隐喻,使整个社会意识到唐朝国运的危难,使平叛具有了历史性使命;而“构逆”对于侯景乱梁的影射,则使安禄山成为众矢之的,便于集中目标终结叛乱。因此在至德二载(757)冬的大赦诏中,肃宗以“乃者羯胡乱常,京阙失守”*的修辞将两京光复提升到了国运中兴的历史高度。在撰写国史评价玄宗时,代宗朝的史官强调了“天宝已还,小人道长”,以致“禄山之徒,得行其伪”的历史因果观,将人谋不臧与盛世终结相联系*;对于肃宗,则以《诗经》中《载驰》、《黍离》两篇所涉许穆夫人与周大夫的故国之思为寄托,明确地将“天宝失驭”与“宗国之颠覆”联系起来,借用周、汉、晋历朝中兴的成典,盛赞肃宗复兴家邦的“宁亲复国”之举*。这种观点并非仅存在于唐廷的官方评价中,而是被当时的朝野之士普遍认同。两京光复之际,常衮为其幕主所写贺表同样以羿、王莽比喻奸臣乱政,以致“胡羯乱常,崤函失守”,将复两京赞为“恢正皇纲,光膺帝业”,并称颂肃宗为“启中兴之盛业”的“拨乱之英哲”。*亲历安史之乱的杜甫也将两京光复后的局面盛誉为“乾元元年春,万姓始安宅”*。对于当时的士人而言,这意味着叛乱的终结和天下的安堵。

然而一个无法回避的事实在于,至德二载(757)十月两京的光复并未真正终结叛乱,安庆绪以及史思明父子又进而与唐朝对峙长达五年,而燕政权的最终覆亡已迟至代宗御极之后。这就使唐朝面临一个难题,即如何定义中兴大业与肃代二宗的关系。经过唐廷的不断调整,这一中兴隐喻经过代、德二朝官方喉舌的定调,最终变成了肃宗中兴唐室、代宗继以完成,而中兴的转折点,则仍定在了至德二载(757)光复两京。究其原因,则是唐廷的根本诉求仍在于国祚永享,李唐皇室保有天下的重要性高于一切。《旧唐书》对肃宗“宁亲复国”的定位,正是着眼于对国祚的延续。杜鸿渐在给代宗的上疏中,明确以“先帝中兴,时方草昧”*代指肃宗灵武即位之事。至德二载(757)闰八月杜甫写作《北征》时,将唐朝“皇纲未宜绝”的转折点视为马嵬兵变中“桓桓陈将军,仗钺奋忠烈”,以陈玄礼兵变含蓄地指涉唐室的政权更替,实际上强调的核心仍在于“奸臣竟菹醢,同恶随荡析”的中央政治斗争。*及至乾元二年(759)春作《洗兵马》,杜甫更是自注“收京后作”,借侯景旧事以表达对“青袍白马复何有,后汉今周喜再昌”的中兴盛誉。*可以说,至德二载(757)两京光复被视为唐室中兴的开端,而此后直至宝应元年(762)代宗戡平河北,则是皇纲的重整和中兴的完成。在永泰元年(765)为已故太师苗晋卿议谥时,独孤及将两京的光复作为国史的重要转折点,此前的“天宝之季,二京为戎,皇舆西狩,亿兆左衽”,不啻为国都失陷、中夏将绝的社稷大事;至于复两京以后安庆绪据守邺城、史思明降而复叛乃至江淮刘展之乱等,则归结为“至德、乾元年中,天下多故,皇纲未张”,以多事之秋概言思明等事。*二京为戎、亿兆左衽,是为唐朝国运存亡之大事;天下多故、皇纲未张,则是重建中央权威的政治问题。这一太常议谥时的国史追述,其间差别已然十分明显。这一历史定位影响深远,直至德宗朝,复两京后对史思明父子的数年战争仍被视为“乾元之后,大憝初夷,继有外虞,悉师东讨”*,“肃宗、代宗,再复京邑”*成为时人对于国朝历史的共识,所谓“肃宗以神武戡大难,先朝以仁德绍兴运”*,可以说集中体现了这种观点。我们甚至可以在敦煌文书P.2044V《文范》这种写于边镇之地的文本中发现对于仆固怀恩“两收宫阙,皆著殊勋”的称颂*,足见其影响之广泛。

二、从“天命”到“人事”:陆贽对于肃、代、德三朝历史的阐释

经过七年多漫长的戡乱,代宗终于在宝应二年(763)年初收到幽州献上的史朝义首级,“中兴”大业告成。颇可注意的是,“羯胡”之称固然已深入人心而成为一种符号,然而它所曾经具有的政治隐喻功用却似乎在一点一滴地消退。而安史之乱被视为一个完整的历史事件,与代、德两朝的朝政发展和政治斗争有深刻关系。诚然,当宝应二年(763)正月史朝义授首之时,朝廷上下无疑清晰地意识到这场叛乱的终结以及燕政权的覆亡,但将安禄山与史思明作为一个整体看待,进而将这一事件独立出来,却是一个相对漫长的历史过程。总体而言,代宗以降的诸次政治变动,尤其是长安的失陷与舆驾的播越,使唐朝不得不正面这一事实,并试图寻求新的国史解释。这一过程最终经过陆贽的全新解读,而形成了从“天命”到“人事”的转变。

安史一体为乱,是代宗朝以降对于这场叛乱的初步糅合,这一观念经由一正一反两种力量塑造而成。正面的定义,是对史思明及其子朝义政权的界定,将其视为“继乱”,即安禄山叛乱的后续。与此相联系的,是代、德二朝对于史氏父子的一种特有称谓的出现——“史盗”。大历十四年(779)五月代宗崩后,其册文称其在两京光复、“乾维重构”之后,适逢“史盗闲衅,三河屡梗”*之新患,是以史盗代称史氏父子。贞元六年(790)于邵所撰《孙常楷神道碑》中,将肃代更替之际的政治环境描述为“属安羯史盗作乱之后”*,已将安史视为前后相继的两次叛乱。同一时期董晋撰写的《李抱真德政碑》将宝应元年(762)秋唐朝对燕政权的荡清称为“仆固怀恩之平史盗”*,将史氏政权的清剿视为叛乱平定的标志。与羯胡安禄山的构逆乱常不同,史思明的复叛被归入传统意义上的“寇盗”,是对河朔之地的盗据和攘夺,这显然是对两京光复以来“中兴”基调的延续。然而安、史两姓四朝反叛的持续性以及两河战事的残酷性,使唐人又无法回避这一事实。在这种情况下,代宗朝以降的唐廷采取了一种颇为含混的态度,将史思明父子的叛乱续于安禄山之后,但强调其盗据河朔,既符合了史实,又与乾元中兴的政治正确不背离。

塑造安史一体为乱的反面因素,是河北戡定后旋踵而至的仆固怀恩叛乱。仅仅在河北戡定半年之后,仆固怀恩就在河东发动了叛乱。这是燕政权灭亡后唐朝面临的首次挑战,它迫使唐朝对安史之乱做出了性质上的界定。宝应二年(763)七月十一日,代宗宣制,改元广德,大赦天下,平叛功臣悉赐铁劵,图形凌烟阁。*唐廷以鲜明的态度昭示天下,叛乱已经终结。然而此时,屯兵汾州的仆固怀恩与河东节度使辛云京之间的矛盾正不断升级,一个月后的八月十三日,中使骆奉仙自河东返回,带来了仆固怀恩谋反的消息。代宗采取两不相问的态度以求息事,但河东嫌隙却已然产生。*广德二年(764)秋,仆固怀恩返回朔方招集旧部,引吐蕃入侵。仆固怀恩的叛乱给唐朝带来了一个颇为棘手的问题,即如何定义这一事件。当宝应元年(762)唐军收复洛阳之时,仆固怀恩已位居兵马副元帅,代表唐廷一手安排了战后河北的格局。对于代宗而言,一旦认定仆固怀恩为反叛,无异于否定了宝应元年(762)平叛的合法性。因此代宗非常坚定地认为“怀恩不反,为左右所误”*。

终代宗一朝,尽管“中兴”的口号日渐式微,但朝廷上下却仍旧相信唐朝当时所面临的种种困境,只是重整朝纲时难免经历的一个过程。然而德宗即位之初,便经历了河北藩镇反叛称王、朱泚之乱等一系列动乱,使得唐室中兴的最后一块遮羞布被扯下。兴元、贞元之际,重返京城的德宗亟须为即位以来的动荡局势提供一个合理的解释,而陆贽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关键作用。在《论叙迁幸之由状》中,陆贽否定了德宗此前“家国兴衰,皆有天命,今遇此厄运,应不由人”的观点,提出以“六经之教”评判历史,将唐朝此前的国史演进归因于“人事”,声言“人事著于下,而天命降于上”,“人事理而天命降乱者,未之有也;人事乱而天命降康者,亦未之有也”。*这一观点是对肃宗朝以来官方史观的颠覆,强调“治乱的根本在于人为”*,而“六经”则对应尧、舜、禹、汤、文、武“六圣”,是德宗所应师法者*。葛兆光认为“从唐德宗时代开始,很多士人就在思考国家权威的重建”,而陆贽的解决方案“显得苍白”、“空洞而保守”。*事实上对于当时的唐人而言,重振纪纲的征程从肃代之际便已开启,而陆贽的意义绝不止于空洞的说辞。从“天命”到“人事”的视角转移,至少有两个层面的意义。从国史演进的角度来说,这是唐朝官方历史观的巨大转变,亦即葛兆光所谓“历史记忆”*。从政治操作的层面来说,陆贽的“人谋”论具有鲜明的现实政治诉求,直指裴延龄、赵憬等人。

从“天命”到“人事”的转变,除了国君应有的责任外,更重要的在于臣子。陆贽将天宝末年的安禄山起兵叛唐视为里程碑事件,在贞元九年(793)对德宗的上奏中,陆贽“请指陈汴宋一管,近代成败之迹,皆陛下之所经见者”*,德宗生于天宝元年(742),所谓汴宋节度使的“近代成败”,显然是指安史之乱爆发以来的治乱得失。邱慧芬(Josephine Chiu-Duke)将陆贽称为儒家的实用主义者(Confucian Pragmatist),可谓切中要害。

在陆贽的解释体系中,安、史是相继为乱的,这种思想在当时便已产生了广泛影响。在权德舆撰写的《张孝忠遗爱碑》中,即以“幽陵首祸”、“史羯继乱”分别指涉安禄山、史思明两人的叛乱之举。*作于贞元年间的一方墓志也称“天宝末,贼将禄山掩有河洛,乾元之中思明继祸”*。贞元十七年(801)的《谢詹墓志》记载:“大历九年,魏博节度田承嗣叛乱,不恭王命。代宗含弘,子育群生,频发制使,竟无诚款。”*这种认为代宗对于河北藩镇“含弘”姑息的观点,正出自贞元时人。我们看到,肃、代之际那种认为乾元以后整顿纲纪的中兴自信正在悄然消退。及至五代,文献上出现了明确的“安史之乱”称谓。撰成于南吴天十三年(916)的《孙彦思墓志》在叙及先祖时,有“因避安史之乱,族寓合肥”*的记载,后周显德年间王朴所撰《详定雅乐疏》中也有“安史之乱,京都为墟”*的说法。尽管唐人文献中或已有类似提法,但真正在观念上将这一事件混淆为一个整体,则已迟至唐末五代了。*及至北宋中期,包拯向仁宗上奏“历代编户多少之数”时,称“自安史之乱,乾元已后,仅满一百二万”*,显然已在不经意间叠加杂糅了唐室中兴和王朝中衰两种先后形成的唐人国史观。

三、六十年重回太平:宪宗朝史臣群体对安史之乱以来国史的重新书写

永贞内禅之后,王叔文集团覆灭,宪宗即位,“致太平”成为一个频繁出现的词。先秦以降,“太平”一词长期存在于中国历史的政治话语中,并在特定时期作为特定工具被加以利用,往上可溯至东汉末年黄巾起义所提出的“致太平”口号*,往下则是北宋道学兴起的重要政治追求*。但对于唐人而言,“太平”无论在政治层面还是在学术层面,都有源于本朝的“今典”可供追循。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唐人的“致太平”理念予以具体分析。

“太平”一词首次在唐人语境中大量出现,是在贞观年间。*及至宪宗即位后,唐朝上下普遍存在着对于天下重臻太平的想法。宪宗的“致太平”理想得到了普遍的学说支持。首先,从天道周始、国运兴衰的宏观视角出发,以韩愈为代表的古文学家提出了六十年轮回重归太平的观点。元和四年(809),韩愈在送别李益自幽州往东都时,提出了“国家失太平于今六十年矣。夫十日十二子相配,数穷六十,其将复平;平必自幽州始,乱之所出也”*的重要观点。若从天宝十四载(755)安史之乱爆发计,“其年岁在乙未,至元和九年甲午,数穷六十”。这种干支循环复始的理论,由于元和四年(809)唐廷用兵成德而变得烜赫一时。元和五年(810),永州别驾柳宗元曾致书罢相的淮南节度使李吉甫,盛赞其功业为“相天子,致太平”,具体表现为文教上“经术兴行”,武事上“暴乱翦灭”。*这说明在元和朝前期,“致太平”已经成为一种付诸实施的政治举动,而荡平地方割据势力成为实现太平的重要途径。六十年重臻太平的观点在当时产生了广泛影响,元和十四年(819),谭忠曾向幽州节度使刘总敷陈大义:“凡天地数穷,合必离,离必合。河北与天下相离,六十年矣,此亦数之穷也,必与天地复合。”*谭忠的观点与韩愈如出一辙,足见即便在河北,天道变易的想法也已颇为盛行。这种六十年重回太平的观点,背后是以韩愈为代表的古文学家在思想上的诉求。韩愈将唐代的历史演进比附于历史上的王道兴衰,认为“仲尼既没,诸子异端,故荀孟复之”,“周隋之世,王道弗兴,故文中之有作”,这是唐以前的两次王道中衰;及至“唐兴,房魏既亡,失道尚华,至有武后之弊,安史之残”,唐朝的王道中衰在韩愈看来须由“吾约二三子同致君复尧舜之道”。*向往三代之治是古人常有的政治情结,“尧舜”更是对圣明君主的习惯比喻,如杜甫所谓“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然而,韩愈通过历史的比附,将“致君尧舜”提升到了恢复“王道”的高度,尧舜“由王道政治中的上古圣君变为儒道传承的精神偶像”,“王道乱,则有儒者出,儒道得传”。*

具体到唐代来说,则是恢复贞观一朝的盛世。在这种话语体系下,“武后之弊”与“安史之残”成为两个重要的反面标志。开元十三年(725),玄宗在宰相张说的极力促使下完成了东封泰山之举,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对武周时代予以定性。张说通过叙写国朝马政的发展史,借马政言人事,建构起了一个唐朝发展的政治谱系。在《大唐开元十三年陇右监牧颂德碑》中,燕公借用《左传》中卫文公复国的典故,将玄宗喻为恢复唐室的中兴之主。*元和元年(806),退位太上皇的顺宗驾崩,庙之时“将行祧迁之礼”,朝议以为“中宗中兴之主,不当迁”,而蒋乂则认为中宗即位不久即“受母后篡夺”,后经“五王翼戴,方复大业”,因此“止可同于反正,不得号为中兴”。*

其次,从政治层面来说,宪宗朝的“致太平”实质上是对代、德二朝姑息之政的间接否定。德宗即位之初,幽州、成德、魏博、淄青四镇联合反叛,尽管未能独立,却迫使唐廷承认了父子相承的“河朔故事”,并在中央与河北之间建立起一种相对稳定的政治关系。*我们看到,终玄宗一朝唐廷上下并未有“太平可臻”的愿望,当时的人对于国家的政治现状总体上是认可的,代宗以降唐廷对于国家现状的不满和对于唐初盛状的追及,是玄宗朝所不具有的。显然仅有政治比喻,仍不足以突显安史之乱的转折地位,“致太平”的政治呼声,从根本上说源于唐廷强烈的现实诉求。这种诉求首先表现为对贞元政治的否定。永贞内禅之后,王叔文集团覆灭,宪宗方得以继位。尽管对德宗本人的评价颇为敏感,甚至韩愈要以《毛颖传》这样的俳谐文体表达“伤陆贽、讽德宗”之意*,但宪宗朝对贞元年间乃至整个德、顺二朝的朝政却产生了普遍的质疑和反思。在这种反思的舆论之下,建中以降的朝政被与朝臣内斗、信用侫臣、绥靖藩镇等画上等号。正如陆扬所说,宪宗“改变了安史之乱之后,特别是德宗以来的政治游戏规则”*。具体到政治层面,则“这种重建权威的当务之急,就是通过外御强敌、内平藩镇和重建思想文化的系谱来强化皇权”*。韩愈与王叔文集团并无本质上的联系,且对柳宗元等身处其中的友人持批评态度。*及至宪宗即位,唐廷一改往日的绥抚策略,希望将河北诸镇节帅的任命权力收归中央。元和十年(815),刑部员外郎崔元略在为宦官李辅光撰写的墓志中,以“内臣干国,率多纵败”来指代“建中岁,德宗御宇”的朝中情形。*元和十四年(819),崔群在与宪宗论及玄宗治国得失时,提出了将张九龄罢相作为唐代盛衰变易节点这一影响至为深远的观点。他认为:“人皆以天宝十四年安禄山反为乱之始,臣独以为开元二十四年罢张九龄相,专任李林甫,此理乱之所分也。”*长庆四年(824),韦处厚上疏新即位的敬宗称:“建中之初,山东向化,只缘宰相朋党,上负朝廷。杨炎为元载复仇,卢杞为刘晏报怨,兵连祸结,天下不平。”*作为《德宗实录》的主要编纂者,韦处厚的这一观点也集中体现了宪宗以降的史家对代、德二朝政治的反思。韦处厚将德宗初年河北藩镇的叛乱归因于杨炎、卢杞等朝臣的朋党斗争,而事实上他本人正身处于牛李党争的旋涡之中,这段论述的起因也在于“敬宗嗣位,李逢吉用事,素恶李绅,乃构成其罪”*。显然,这一影响至深的论断并非单纯出于历史学的考虑,而是基于宪宗朝以降党争日炽的政治诉求。及至武宗、宣宗年间,对安史之乱以后的历史有了进一步的分期,这在杜牧的著作中有集中体现。在这一时期,宪宗的文治武功得到了极高的评价,杜牧明确认为“元和功德,凡人尽当歌咏纪叙之”*,元和中兴成为时人的共识。

要而言之,安史之乱的特殊地位,源于唐人在现实政治利益驱使下对于本朝历史的层累书写和持续塑造。综合以上论述来看,后世完整意义上的“安史之乱”,其形成至少结合了两层重大因素,即“羯胡乱华”的中兴隐喻,以及王朝衰落的政治诉求。一个明显的对比是,开元十三年(725)东封泰山时,张说只是将武周时期定义为如马政一般的凋敝,玄宗即位后唐朝的国运重趋昌盛;而代宗以降的舆论则普遍认为安史之乱以后唐朝趋于凋敝。简言之,玄宗朝的时人认为“一度不好而现在很好”,代宗以降人们则日益倾向于认为“曾经很好而现在不好,但将来一定会很好”。可以说,两宋以降人们所谈论的“安史之乱”,其实是一段叠加形成的唐后期政治史。

四、“盛唐”概念的演变与唐史分期

论述至此,这个问题并没有结束,我们还需要对安史之乱本身的分期意义予以探讨,而与唐朝国史重构密切相关的,是“盛唐”这一概念的产生。以“初唐”、“盛唐”、“中唐”、“晚唐”四个阶段划分唐朝,似乎已成为学界除安史之乱两分法以外的一种惯用常识。然而只要我们稍加用心去审视,不难发现其中的不合理之处。朝代名居后而时间点在前,在历朝中似仅唐朝如此。*尤为引人注目者,则在于唐朝的历史划分中出现了一个独一无二的概念——“盛唐”。与“初”、“中”等时间界定不同,“盛唐”带有显而易见的主观判断。以此为核心,此前的历史具有了明确的导向性和目的性,此后的历史则始终伴随着一个既有的参照标准。事实上,“盛唐”这一独特的概念正是探寻唐朝历史建构的关键点,有必要对其渊源流变加以还原和辨析。

“盛唐”一词,在唐代以前就已存在,其中的“唐”本指唐尧之世。《左传·襄公·襄公二十九年》载季札观乐至《唐》,以“令德之后”赞美“陶唐氏之遗民”*,将音乐与唐尧盛世联系起来,成为后世追慕的历史图景。这一意象经汉武帝南巡祭祀而得以添加更为直白的政治喻义。元封五年(前106)冬,武帝“行南巡狩,至于盛唐”,此处盛唐为汉县,地当今安徽六安,武帝于此“望祀虞舜于九嶷”,射蛟于浔阳江,最后“舳舻千里,薄枞阳而出,作《盛唐枞阳之歌》”*,极尽一时之盛,并成为汉家近典。建安十四年(209)曹操率军溯淮水至合肥与孙权接战,曹丕《溯淮赋》认为“虽孝武盛唐之时”*而不及,正是用了汉朝之典。魏晋以降,叠加了古典与近事的“盛唐”一词成为固定的文学意象。如果说庾信的“曲高大夏,声和盛唐”*尚是单纯以唐尧入诗的话,谢朓《出藩曲》中“铙音《巴渝曲》,箫鼓《盛唐歌》”*一句,以“盛唐”对“巴渝”,则已显然融合了两重典故。无论如何,“盛唐”一词在南朝已发展为高度成熟的典故,成为礼乐盛世的代名词。

那么这一成典是否会被以“唐”为国号的李唐王朝自然因袭呢?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就目前所见各类文献来看,唐人更倾向于使用“圣唐”、“皇唐”这一类名词来指称本朝。早在贞观五年(631),李百药为太宗所作《赞道赋》中便有“赫矣圣唐,大哉灵命”*的说法,作于永徽二年(651)的《支茂墓志》也称志主“圣唐膺运,早预义旗”*,皆是以“圣唐”指称本朝。这种称呼终有唐一代始终存在,直至昭宗年间,司空图还有“圣唐照临万方”*之说,甚至后唐薛昭文的《陈十事疏》仍以“复居圣唐之运祚”*来赞美李存勗。“皇唐”之称与此相似。这种宣扬国威、昭示天命的自我指称自古即有,除了国号前加“大”字这种历朝通用的做法外,不同朝代又有一些特定的自称,如汉代人自称为“圣汉”、“强汉”*,晋人自称为“圣晋”*,北魏时人亦称“圣魏”、“皇魏”*,皆是此类。就唐朝而言,“圣唐”往往出现在天命、天道等语境下,是唐人对于本朝的一种常见美称。

相比之下,“盛唐”的提法在唐朝初年就显得不是那么主流,出现频次也明显少一些。例如,王绩有“去去相随去,披裘骄盛唐”*的诗句。如果仔细观察,我们会发现“盛唐”之说在玄宗朝以后开始变得常见。例如,李华的“烈烈盛唐,祖武宗文,五帝赧德”*,以“盛唐”勋业比五帝功德,显然是将唐朝称为“盛唐”。刘禹锡为李绛文集所作序言称其为“盛唐之遗直”*,考虑到孔子将叔向称为“古之遗直”*,则梦得此处似以“盛唐”为古。元和十四年(819)的《王守廉墓志》有“远祖从宦,因居上党焉,相袭自远,迄于盛唐”*的说法,以“盛唐”指唐朝立国以降;开成四年(839)的《辅氏墓志》同样以“迄于盛唐”*的说法指称唐代。一句话,“盛唐”的概念在玄宗朝之后逐渐清晰起来。

造成这种现象的一个重要原因,仍在于我们此前提到的古文运动。这场声势浩大的文学运动,其终极诉求在于对全新文风的确立,这使得古文学家们亟须书写一部近世以降的文学演变史,借以突显古文兴起的历史意义。及至代宗朝,梁肃提出了唐代文章三变的重要观点,称:“唐有天下几二百载,而文章三变:初则广汉陈子昂以风雅革浮侈,次则燕国张公说以宏茂广波澜,天宝已还,则李员外、萧功曹、贾常侍、独孤常州比肩而出,故其道益炽。”*这一观点被后来的古文学家奉为圭臬,并作为一种社会思潮而得以在唐亡之后持续发酵,得到了欧阳修等宋代文人学者的高度认可。在编撰《新唐书·艺文志》时,欧阳修对唐代文学的演变做出了更加明晰的划分:

唐有天下三百年,文章无虑三变。高祖、太宗,大难始夷,沿江左余风,句绘章,揣合低卬,故王、杨为之伯。玄宗好经术,群臣稍厌雕瑑,索理致,崇雅黜浮,气益雄浑,则燕、许擅其宗。是时,唐兴已百年,诸儒争自名家。大历、贞元间,美才辈出,擩哜道真,涵泳圣涯,于是韩愈倡之,柳宗元、李翱、皇甫湜等和之,排逐百家,法度森严,抵轹晋、魏,上轧汉、周,唐之文完然为一王法,此其极也。*

与梁肃相比,欧阳修得以完整地观察有唐一代的文学演进,也因此做出了更为宏观的总结。他将韩愈确立为第三代唐文领袖,体现出对古文运动的充分肯定。事实上,这种三分变化的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有悠久的传统*,但欧阳修的划分显然具有更为现实的诉求。如果上述引文尚不能完全看出来的话,那么下面这段出自《新唐书·兵志》的论断恐怕就是无人不知了:

盖唐有天下二百余年,而兵之大势三变,其始盛时有府兵,府兵后废而为骑,骑又废,而方镇之兵盛矣。及其末也,强臣悍将兵布天下,而天子亦自置兵于京师,曰禁军。其后天子弱,方镇强,而唐遂以亡灭者,措置之势使然也。*

两相对比,我们发现唐文三变的落脚点在于古文,而兵制三变的落脚点则在于藩镇。无论是古文还是藩镇,都是何其现实的宋人诉求!正如张国刚所说,“中国官方史学传统的惯常现象是,新王朝关注什么问题,就会在官修史书中特别突出地总结前朝在这个问题上的得失”*。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欧阳修来说,兵制的三分法从“垂戒资治”的层面体现出他对唐朝历史的精准把握*,与文学的划分无涉。所谓一变而唐兴,再变而唐盛,三变至唐亡,此“兵之大势”实已上升至唐代政治乃至历史演变的高度。然而对于学界乃至普通大众来说,却很容易将唐代的古文之变与制度之变混为一谈,从而使唐代制度史的研究滑入一个万金油般的“盛唐”概念中。

这种被混淆后的“盛唐”概念颇具弹性:特指玄宗朝之兴盛时,它具有历史学的分期参照功能;泛指有唐一代时,它又充溢着追慕昔日繁盛的感性情绪。尤其是它的泛指功用,对于唐朝形象在民众思想中的普及,以及对于唐代历史的程式化,都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例如,范祖禹曾对治乱之法有如下论述:“夫唐太宗之政如彼,汉高祖之法如此,有天下者当以盛唐为法乎?当以季汉为法乎?”*是以太宗贞观之政当为“盛唐”。又如,胡三省注《资治通鉴》时,除地名以外的“盛唐”集中出现在五代部分,多是对整个唐朝的追忆。*再如,《辽史·仪卫志》中有“盛唐辇辂,尽在辽廷”*的说法,显然是以“盛唐”指称唐代。史家尚且如此,民众又何以免俗。这种高度情结化的因素逐渐渗入欧阳修确立的唐史三分法,再加上安史之乱早已形成的分水岭形象,最终在不知不觉中演变为后来常见的唐史分期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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