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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8号
《连云港市献血条例》(条例全文链接:)已经由连云港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通过,经江苏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连云港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12月9日
据记者了解,这也是连云港市首部无偿献血工作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连云港市献血工作正式进入法制化、规范化阶段。
特别的值得一提是
相较于以前连云港市执行的
《江苏省献血条例》
此次《连云港市献血条例》更加细化
并明确了无偿献血的地方性鼓励措施
01 明确献血常态化宣传要求
《连云港市献血条例》首次对全市各有关部门提出明确的献血宣传要求,如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献血的社会公益性宣传,各类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开展献血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等。
02 出台地方特色关怀激励措施
为了调动全社会参与无偿献血的积极性,除了给予具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单位表彰和奖励外,此次《连云港市献血条例》出台了地方特色关怀激励措施。
有权优先用血
无偿献血者享有优先用血权利。
无偿献血者献血量在八百毫升以上的,终身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献血量未达到八百毫升的,按照本人献血量的三倍享受免费用血。无偿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其累计免费用血按照献血者献血量等量提供。在本市范围内献血量八千毫升以上的献血者,其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用血的,按照前款规定等量免费使用血液。
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本人终身享受免费用血;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以及配偶的父母需要用血的,免费用血量累计按照八百毫升提供。
享受社会优待
在江苏省获得国家无偿献血奉献奖、无偿捐献造血干细胞奖和无偿献血志愿服务终身荣誉奖的个人,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风景区等场所,到政府举办的医疗机构就诊免交普通门诊诊察费,免费乘坐城市公共交通工具。
民政部门、红十字会和慈善总会应当根据相关规定,对在连云港市献血的献血者、造血干细胞的捐献者、无偿献血服务的志愿者因病致贫的,开展关爱和救助活动。
学生参与可获特别鼓励
连云港市大中专院校可以将学生献血或者参加献血社会实践活动纳入有关考核加分。在连云港市献血的大中专院校学生,自献血之日起六个月内,可以凭相关证件免费游览本市各级政府投资主办的公园、旅游景区、风景名胜区等场所。
倡导给予补贴
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献血激励机制,为献血者献血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公民献血或者捐献造血干细胞的,所在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可以适当给予补贴和补休。
来源:苍梧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