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由于琼瑶之事引发的一系列风波,尤其是亲生儿子和儿媳与几个继子继女之间的遗产风波,让琼瑶生前的那些风流韵事再次狠刷了一波热度。
林婉珍
那么话说回来,平鑫涛的原配林婉珍到底如何?又是如何“败”给琼瑶的呢?
平鑫涛的原配
对于琼瑶的家世,想来大家应该清楚,那确实称得上是显赫。
父亲陈志平是大学历史系教授,代表作品《中华通史》。
母亲袁行恕的身份相对普通一些,只是个语文老师,可却有一个强悍的娘家,多强悍呢?
大名鼎鼎的金庸和徐志摩也都是琼瑶的表亲!
所以论家世背景的话,琼瑶确实不差,再加上琼瑶的文学造诣,因此,琼瑶确实有自傲的地方。
但是,平鑫涛的原配林婉珍其实也不差。
林婉珍的家庭背景虽然没有琼瑶那么豪华,但也算是富户之家。
至于林婉珍本人,那也是才女。
1964年,林婉珍毕业于台湾师大人教学研究中心,之后一直专心于水墨创作,在花卉翎毛鳞介等绘画领域颇有地位。
其作品不仅在海峡两岸饱受赞誉,哪怕在国际上也是颇有名气。
韩国亚细亚名家邀请展、海峡两岸书画交流展,日本大阪联展、东京国际墨书画邀请展、美国旧金山邀请展、中华名家邀请展、国际百位女画家邀请展…
林婉珍的作品先后在国内外展出300余回,是绝对的丹青国手!
而除了在丹青上的成就外,林婉珍也是公认的美人。
在1968年,当30岁的琼瑶登上杂志封面时,林婉珍可能也就没觉得这会是个威胁。
这不仅是因为当时的林婉珍已经给平鑫涛生下了三个子女,更在于林婉珍对自己相貌的自信。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同期的琼瑶和林婉珍比起来,长相那只能算是普通。
然而,令林婉珍怎么也没有想到的是,就是这个在自己心目中没什么威胁的女人,却成功破坏了自己的家庭,让自己的丈夫出了轨!
那这句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林婉珍到底是哪里败给了琼瑶?
为什么会失败?
1959年,琼瑶和敌人丈夫庆筠结婚。
结婚后在丈夫的支持下,琼瑶开始了将自己的作品寄给杂志《皇冠》。
然后,就引起了杂志编辑平鑫涛的注意。
平鑫涛对琼瑶的文笔很是欣赏,于是开始给琼瑶写信,而琼瑶也对这个未曾谋面的同道中人很有好感,于是两人开始书信交往成为笔友。
就这样,两人隔空当了四年朋友,直到1963年,琼瑶受平鑫涛邀请前去台北参加节目,两人才算第一次认识。
而两人的初见就充满了浪漫的气氛。
素未谋面却神交以往的两人,在台北火车站的人群中只是望了彼此一眼,就认出了对方。
这样的场景实在是太像小说了,也让琼瑶和平鑫涛都狠狠地心动了一把!
尤其是琼瑶,1963年刚刚见了笔友。1964年,琼瑶就带着年幼的儿子离婚了!
离婚后的琼瑶更是直接搬到了台北,来到了平鑫涛的身边!
平鑫涛也玩起了金屋藏娇,就在自己家对面给琼瑶租了间房,还安排了佣人和保姆。
那么,对于这些,林婉珍知道吗?
答案是知道的,只不过起初的林婉珍并没有放在心里去,或者说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那林婉珍为什么没有追究呢?
因为无论是在琼瑶的讲述中还是在林婉珍的自传中,一直主动出轨的那个人,其实不是琼瑶,而是平鑫涛!
按照两个女人的说法,其实琼瑶也知道自己和平鑫涛的爱情是不道德的,也想过结束。
然而,令琼瑶猝不及防的是,当平鑫涛得知琼瑶要和自己分手后,竟然开着车做出了一副要跳崖殉情的架势!
在这不得不吐槽一句,当时琼瑶和弟弟也在车上,可是把这位兄弟吓得不轻。
眼见平鑫涛都要殉情了,琼瑶还能说什么呢?自然只能答应下来了。
那么还是那个问题,明明30岁的琼瑶在颜值上比不上林婉珍,可为什么平鑫涛偏偏对琼瑶爱慕难耐呢?
也许,是所谓的共鸣吧。
虽然平鑫涛和林婉珍都是搞艺术的,但是发展方向却完全不同,一个是文学创作,一个是国画丹青,挺缺乏共同语言的。
再加上林婉珍为人高冷,也总是让平鑫涛觉得少了点女人味。
所以当文采极佳,又多情善感,将爱情视若生命的琼瑶出现后,才会让平鑫涛如此难以割舍。
至于林婉珍,可能也早就已经看清楚了平鑫涛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物,也不愿意为这种负心汉去要死要活。
只不过,毕竟还有三个孩子,所以林婉珍才不得不忍耐了下来。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琼瑶给平鑫涛当了十几年的小 三,但是在琼瑶的自述中,却几乎没有记载这位正妻和小 三之间的宫斗大戏。
事实上,琼瑶的爱情观虽然有些狗血,但还是有基本道德观的,至少还不认为小 三有什么光彩。
有意思的是,琼瑶曾在《我的故事》中聊到过两人的一次密谈。
琼瑶声称,她要林婉珍牢牢守着平鑫涛,林婉珍表示感谢她的成全。
不过林婉珍却表示,“看似真挚恳切,可惜这些对话根本从来都没有发生过”。
像这种渣男,不要也罢。
因此,1976年,当林婉珍和平鑫涛的三个子女都长大成人后,两人很是痛快地就离了婚。
林婉珍抱孩子
不过,无论其中到底有多少内情,但是琼瑶长期给平鑫涛当小三破坏他人婚姻家庭的事情,终究是无法被忽略的。
林婉珍平鑫涛一家
结语
君若二心,我便离。
人这一辈子爱情固然重要,但倘若为了爱情而寻死觅活,那就实在大可不必了。
对此,林婉珍倒是看得很清楚,渣 男不值得尊重。
不知大家又有何看法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