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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8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这也是我国首个关于医保参保的长效机制,说起来也算是“中国第一”了。

那么这个医保新规,相较于之前的医保有了哪些新的变化?对于群众而言又有何益处?



“连续参保激励”和“零报销激励”

关于这个《关于健全基本医疗保险参保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的完整全文,其实目前互联网上有很多,在这里我们就不多做赘述了,直接开始步入正题,讲一讲“指导意见”中和大家钱包密切相关的最重要的几个点。

第一点就是这个“连续参保激励”“零报销激励”。前者简单来说就是自2025年开始,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四年的人,之后每连续参保一年,每年就能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至少1000元,其中具体的标准,由各省份依照具体情况来自己制定。



如果你的省份或者说是地方的经济情况,并没有那么好,那么你的医保“连续参保激励”每年其实能够提升的限额,恐怕也就仅仅只有这1000元。

十年,也就是一万元,但是如果得一个什么大病的话,其实这一万元能够发挥的作用也是极为有限的。当然从长远意义上来看,多少还是有些价值的,毕竟人类的疾病多发期是在老年时,如果到那个时候哪怕每年只是加一千块钱,那到时候也不是一笔小数目了。

更何况我国的各省份发展也不是那么均衡,比如广东或者上海这些较为发达的地区,其“连续参保激励”的年提升限额必定不低,所以这个“连续参保激励”具体的作用,其实还是要看你所处的地方经济形势好不好。



后者是“零报销激励”,这个翻译成人话的意思就是说,如果你一年全年不使用医保报销,那么下一年也能享受更高的医保报销额度,且每年提升也不低于一千元,各地的具体标准还是由各省份自己来依照各地经济情况进行制定。

比较重要的一点是,如果你某一年使用了这个奖励额度,那么你的奖励额度就会自动清零,第二年重新从零计算。

这个就有点和车险类似了,而且看起来似乎和上一条有一些矛盾,既鼓励你交医保,然后又鼓励你不使用医保,那我这医保不就白交了?



其实还就是这个意思,因为你的医保金额实际上也有不少进了国库,到时候给你报销的也是国库,你不用说不定就拿去造大飞机了,开个玩笑。

这个其实是鼓励群众小病不要用医保,其实还是那个意思,不要给国家造成太大的财政压力,当然这个不能搞得太露骨了,肯定也要让群众有利可图。所以就设定这么一个近乎于“买彩票”的机制,你每年攒一点,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用上了。



“断缴等待期”

至于第二个比较值得一说的,就是这个所谓的“断缴等待期”了,这个其实有点类似于给你增加一些沉没成本...

具体来说就是自2025年起,除了新生儿之类的特殊群体,对于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参保,或者未连续缴纳的人员,设置一个缴纳后固定等待期三个月。对于未连续参保的人员,每断缴一年的时间,就要在固定等待期的三个月基础之上,再增加一个月的变动等待期。



也就是说假如你断缴了一年以上,那么你实际上的等待期其实是四个月左右。而对于连续四年断缴的人员,恢复后的变动等待期不得少于三个月,也就是说断缴四年的人员重新缴纳医保后,你的等待时间实际上是至少半年。

而在这个等待期的过程中,不管是固定等待期还是变动等待期,这个待遇都是一样的,就是不能享受医保报销。意思就是说,你断缴超过四年时间,恢复缴纳医保后,你至少半年这个医保是白交的,交了也用不了,但是又不能不交,否则又属于断缴了。

那么设置这个医保等待期的目的是什么?



主要是两方面,一方面是为你设置一个沉没成本,如果你敢断缴那么我就敢加期,这样你在断缴之前肯定就需要好好考虑考虑了,到底是值不值得?

而且你如果长时间不缴纳医保,也会受到类似的“惩罚”,实际上就等于客观的督促大多数人去主动的缴纳医保。当然,如果你这辈子就是打定了主意不交医保,那么这对于你的影响实际上同样相当的有限。

另一方面就和各大保险公司的等待期类似,尤其是在意外险上这种情况非常常见,就是明知自己很快就会出现意外,然后你去缴纳保险,到时候获取保险的赔偿金,这实际上不就等于是骗保吗?



打个比方,B去新加坡旅游,顺便在当地做了个检查,查出来自己有病了,但是B没有缴纳医保,于是他回国就开始缴纳医保,想要到时候看病的时候走医保报销至少一部分。他到底有没有病,国内也没人知道,所以设置医保等待期防的也是这种人。

当然一些特殊群体是不设置这个等待期的,比如说我们前面提到的新生儿,还有刚刚退役的军人农村低保户等困难群体,还有一种是“非个人原因断保停保者”,这个就比较特殊了,我们再举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

你去索马里参加人道项目,然后被索马里海盗给绑架了,扔到山里面关了三年,这个时候你医保肯定断缴了吧!



但是你这种情况,这就属于“非个人原因停保”,毕竟又不是你想要被绑架的,当然这只是一个比较极端的例子,也是最直观的例子,涉及到具体的实际操作肯定就复杂多了。

“放”,“扩”,“便”

另一个比较重要的就是这个“放扩便”了,我们先从第一个开始说起,所谓的“放”就是说放开对参保人员的户籍限制。比如说一个小学生,你父母工作都在北京,又没有其他人能够照顾你,只能带着你一起去北京,但是以前你这种情况在北京是没法参保的。

但是医保新规,就规定了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是可以在居住地正常参保,而非是户籍地参保。除此之外,“指导意见”还提出了一个点,就是大城市应当取消对灵活就业人士,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参加职工医保的户籍限制。



就比如说在海南三亚,主播很多,但是海南本地户籍的没几个,东北来的不知道有多少。这帮人以后上职工医保的话,很有可能在海南当地上就行了,这个确实是非常的方便了。

接下来我们讲这个“扩”,这个理解起来其实最直观,就是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有一个共济范围,就是你上了医保,你的医保共济范围内的人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享受你医保内的的额度,但是之前这个是有限制的,就是你户口本里的家庭成员。

比如说你的丈夫或者妻子,儿子,女儿,也有可能是你爹妈,主要在你那个户口本里的基本上就算。但是医保新规将这个范围扩大了,从家庭成员扩大到了近亲属,父母算是正式算进去了,出了户口本的子女,还有兄弟姐妹,这都算是近亲属,他们也都纳入了你的“共济范围”。



这个所谓的“便”,则是更方便参保人员就近享受医疗服务,将更多的村级的卫生室纳入基本的医保定点,并且能够直接结算。这个是惠及最基层的,以后能够享受医保的医疗点就更多了,而且还能够直接结算了,红利也更多的释放给基层了。

改了这么多,那么我国到底是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推出改动如此多的医保新规呢?其实原因也非常的简单,如今我国的医疗形势相比此前已经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其中最主要的两点就是人口流动性的增加,以及就业多样性的变化。



20年前,可能我国大多数人口都是职工人口,国家就是个大工厂。但是今天不一样了,随着互联网时代和电子科技时代的到来,我国那真的是干什么的人都有了,这些人对于医保其实也是有需求的。这就造成我国原本的医保政策,已经不再符合实际情况。

我国是一个善于改革的国家,也是依靠改革而崛起的国家,改革肯定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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