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梁传松

通讯员 刘莉娅

经过多轮会商,12月6日,黄石市和鄂州市两地政府部门终于达成了一致,签订了《长江干流(鄂州—黄石)跨境断面生态保护补偿协议》,构建起了一道长江“护水防线”,促进长江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以保证“一江清水向东流”。12月11日,极目新闻记者从黄石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这也是黄石市签订的首个长江干流跨境断面生态补偿协议。

“以长江省考三峡村断面的水质自动站监测数据作为考核补偿依据。”黄石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红珍介绍,根据鄂州市杨叶镇三峡村断面近3年水质情况以及两市水质保护目标,经两市友好协商,确定长江干流(鄂州—黄石)跨境断面水质考核目标为:三峡村断面水质达到I类标准。张红珍介绍,考核的频次为每季度考核1次,根据断面水质监测结果,每季度第一个月1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季度考核及季度预算补偿情况;下一年度开始30个工作日完成对上一年度全年补偿资金进行核算、结算、拨付。

该《协议》有效期为3年,其基本原则是按照“谁超标、谁赔付,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以长江干流水质持续稳定达到Ⅱ类为目的,实施长江干流鄂州—黄石段上下游“双向生态补偿协议”,若上游来水水质优于目标要求,下游地区向上游地区提供资金奖励;上游来水水质劣于目标要求,上游地区向下游地区提供污染补偿。

若断面水质未达到Il类标准,则上游向下游补偿500万元。 设置总磷不同的浓度梯度,根据不同浓度设置对应的补偿金额:如三峡村断面来水总磷浓度季度均值低于0.04mg/L,在0.04mg/L基础上浓度每降低0.01mg/L,下游向上游奖励100万元;如三峡村断面来水总磷浓度季度均值高于0.1mg/L,在0.1mg/L基础上浓度每升高0.01mg/L,上游向下游补偿100万元。每季度进行考核,并编制季度补偿资金预算。每年度进行年度补偿资金结算,每年合计补偿金额上限为1000万元。

张红珍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该《协议》坚持“保护责任共担、流域环境共治、生态效益共享”的原则,以持续提高流域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强化区域间联防联控、协同共治,积极探索跨市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促进高水平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为长江干流(鄂州—黄石)跨境断面生态保护筑起一道护水防线,保证一江清水向东流。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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