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记者12月11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郭心刚(正厅级)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一案,由江西省宜春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罪对郭心刚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郭心刚 资料图
曾任两省分行“一把手”
多次以专家身份授课
公开资料显示,郭心刚,男,中共党员。他在中国银行工作多年,曾任甘肃省分行行长、浙江省分行行长等重要职务,2020年5月离职。此后,他经常以浙江省金融业发展促进会会长、浙江大学金融研究院特聘高级研究员的身份参加各类活动,直至被查。
他曾获得“金融业突出贡献者”“浙江省金融创新人物”等荣誉称号,出版了多部著作,并多次应邀到中国银行总行培训班及其他大型企业授课。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4月26日消息,郭心刚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调查。
特权思想严重、违规出入私人会所
低价购买房产、溢价转让股权
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2024年12月2日消息,郭心刚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郭心刚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搞迷信活动;特权思想严重,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违规接受高档宴请,超标准使用豪华办公用房;违反组织原则,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任人唯亲、用人失察;违规将应由本人支付的费用交给他人或单位支付,违规经商办企业、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为亲属投资金融产品提供帮助;违规干预和插手工程招标采购项目;生活腐化,道德败坏;长期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退休后仍利欲熏心,利用职务便利和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信贷审批、矿产开发等方面谋利,通过收受和低价购买房产、溢价转让股权等方式非法收受巨额财物;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滥用职权高价承租办公大楼,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
郭心刚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违法发放贷款、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等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国银行党委研究,决定给予郭心刚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经江西省宜春市监委研究,决定将郭心刚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正义网记者注意到,中国银行已有多人被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消息,2024年12月10日,中国银行宁波市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钱建忠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024年11月29日,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城市银行监管部一级巡视员李世谦被开除党籍。
【来源:检察日报正义网 作者:何慧敏 高文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