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的海湾战争中,一条连接科威特和伊拉克的公路成了伊拉克军队的噩梦,这条被称为“死亡公路”的80号公路上,由于美军的大轰炸而密密麻麻聚集了多达上千辆坦克、装甲车和军用运输车辆的残骸,伤亡人数更是达到数万人之巨。
而美军之所能够在短时间内将这些坦克装甲目标全部“一网打尽”,就是因为使用了一种名为“集束炸弹”的武器,这种武器密集的杀伤力能毁掉数千平方面以内的所有轻装甲目标。
其实集束炸弹在二战时期就已经诞生并投入使用了,它能够装载最多数百枚的子炸弹,空投之后会在目标上空分散开来,从而对地面目标造成区域性杀伤力,一般用来对付坦克装甲集群、机场跑道等大范围目标。
据了解,世界上首次使用该炸弹的国家是二战中的德国,之后前苏联和美国也相继在苏芬战争和越南战争期间曾大量使用过集束炸弹,据不完全统计,在人类历史上,从1965年开始就已经有超过4亿枚的集束炸弹被使用在部分国家,造成数万人民的伤亡,可以说这款炸弹在战争上的使用就是各国军队的噩梦。因此在2008年的时候,世界上111个国家代表在柏林共同达成了《集束炸弹公约》的协议,并且同时承诺会在8年内销毁已经存储的集束炸弹。
可是包括美国、俄罗斯和我们国家还有印度等国,都没有签这样的协议,因为谁都不想把自己的武器交出去,大家都想等别国先签。
虽然我国也被要求签,可是,我国当时就回应了,说就算美俄签订,我国也不会签订。
其实集束炸弹没那么简单,它的型号也很多,世界上众多国家的航空兵都有装备,如美国的“石眼2”、法国的“贝卢加”、英国的BL等。而且这些国家将这一武器使用在战争中,完全可以减少其他武器作战的压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加大作战的灵活性,也可以扩大攻击面积。
这是一个武器,怎么可能说禁用就禁用,对于那些生产不出、制造不出的国家来说,是非常同意禁止使用这一武器的。但是对于集束炸弹主要制造国来说,完全没有必要签署这份协议。这种性质的协议,对很多国家来说就是一种“道德绑架”。
虽然人类的武器已经发展到今天这种不可想象的地步,但人类的和平之路非但没有终结,反倒却走得愈发坚定。集束武器的进化史再次向世人证明了,武器从来不会杀人,只有人才能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