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鄂尔多斯市公安局
东胜公安分局警务支援大队
办理了一起
“非法安装GPS定位器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案件
抓获六名涉案嫌疑人
案件详情
给他人安装定位器,轻松月入过万?
2022年1月,刘某刷手机时,偶然在百度贴吧上刷到了一条兼职信息:帮忙找纠纷车辆,轻松月入过万。刘某眼前一亮,按照对方留下的联系方式,马上联系上对方。对方告知刘某,工作内容主要是帮他人车辆装GPS定位器,其他事情不用干,装一个挣800-1200元。
刘某非常心动,经过对方指导,在“某某网”的平台上注册账号成为“贴手”。2022年1月初至2024年5月6日期间,刘某作为“贴手”多次为目标车辆安装GPS。
近年来,有犯罪分子利用GPS定位器、监控摄像头破解停车平台系统的安全防护机制,窃取停车信息、行车轨迹,形成一条通过“‘黑客’制作软件、寻车、贴GPS”非法获取个人行踪轨迹信息的灰色产业链。
犯罪团伙网络找车黑幕
在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的是什么人?
刘某的上线何某某、刘某某为境内犯罪团伙,该团伙成员将资方提供的车辆信息发送给境外人员,境外人员找到车辆停车位置将信息反馈后,团伙成员将该车辆信息发送对应省份“贴手”,“贴手”根据提示找到车辆,经过确认无误后,给目标车辆安装GPS定位器,找车任务结束。
根据对刘某某、何某某交易记录进行分析,截至目前共梳理全国资方人员100余人,贴手60余人。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公民的停车信息、车辆行动轨迹等,与公民的隐私、社会活动关联性、识别性很强,属于“公民个人信息”,这类信息被非法获取会对公民的个人安全、行动自由产生很大隐患,属于法律保护的范畴。获取公民个人信息需要有法律的明确授权,否则即为触犯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无法律授权、也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安装GPS定位,获取他人车辆出行轨迹,是对他人个人信息的一种侵犯,也对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了一定的危险性。对于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踪轨迹信息、通信内容、征信信息、财产信息五十条以上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警方提示:在日常生活中,公民要提高警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例如,不要随意在不可信的网站或平台上填写车辆等重要个人信息;谨慎连接公共 Wi-Fi,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中进行涉及个人隐私信息的操作;对于来源不明的兼职信息,尤其是涉及获取他人信息的工作,要坚决拒绝,莫因一时贪念而陷入违法犯罪的陷阱。
来源:平安东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