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德市人民检察院12月4日消息,福建省宁德市闽东医院原党委书记刘昌明(副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由福建省宁德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宁德市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昌明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昌明(资料图)
刘昌明,男,汉族,福建福安人,1968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主任医师。
他曾任宁德市闽东医院院长、闽东医院党委书记等职。
2024年8月28日,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福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接受刘昌明辞去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刘昌明的代表资格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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