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印象里,赶山人是一群很神秘的人,赶山是一项充满神秘、探索和刺激性的活动。其实并不然,真实的赶山还要面对很多未知的危险,比如:野兽,山精,甚至是睡在你身边的那双贪婪的眼睛……
在清朝的时候,东北地区有个叫双岭镇的地方,这地方靠近长白山。当时清政府横征暴敛,对汉人实行严酷的课税制度,税赋很重,逼得这里的百姓必须在农闲的时候进山挖棒槌(人参)抵税才有个活头。
长白山是个很大的原始森林,里面雪厚林密容易迷路,而且时常有东北虎、熊罢、野狼、野猪之类的猛兽出没,非常危险。除此之外还时常听到赶山人遇到山精野魅,轻者遭遇鬼打墙、迷失方向,重者被吸干精气、成为食物,所以赶山的时候必须组队进山。
挖参的队伍一般由七八个人组成,多的也有数十个人的,人越多越敢往林子深处走,找到好参的几率越大。
队伍进山前先要选出一个领队来,俗称把头,一般由一个身强力壮、经验丰富的人担任,剩下的就是队员,进山之后队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把头的安排。那时候赶山有一个不成文的规定:人参归第一个发现它的人,不需要平分,而且不能眼红别人,禁止背后抢夺,一旦发现便打断手脚,扔到深山里让他自生自灭。
这天又有一伙人组队进山挖棒槌,把头姓李,是一个为人随和、一脸憨厚的东北大汉。队伍走到半道儿,突然发现路边的雪堆里有个什么东西,大家以为是个傻狍子呢,结果刨开雪堆,发现竟然是个人,还是个十八九岁的小伙子。
这小伙子估计是没东西吃饿晕在路边了。要是再晚点被人发现,估计直接冻成冰棍了。这深山老林的,怎么会突然冒出个小伙子呢?真是怪事啊。
好在这年头日子虽然苦,但是民风淳朴,大家不能眼睁睁看着一条生命就这样没了。于是大家赶紧搭起简易帐篷,生起火,烧起热水,煮起了小米粥。
好在人多力量大,很快就把小米粥煮出来了。一杯热水、一碗粥下去,小伙当时就醒了。但奇怪的是,问他叫什么名字,是哪里人也不说,来来回回就一句话:“就是要跟着进山挖棒槌”。可是这年头只有知根知底的熟人才会组队进山,所以大家就没有答应。
这小伙当时也没说啥,只等队伍走后悄悄跟在后边,一直跟到一个叫狗熊岭的地方。
李把头领着大伙儿安营扎寨,眼见搭好了帐篷,这小伙就从林子里钻出来。大伙儿一看这倒霉孩子心挺诚,再说都已经进林子了,若是把他赶走,他一个人肯定没办法活着走出去,所以都劝李把头让他入伙儿。李把头一想也就收下了。
小伙加入队伍后虽然不怎么做声,但是干活却很卖力,起早贪黑,挑水、做饭、拣柴火。别人上山找棒槌,他就负责后勤保障工作,不过他做完手头上的事也会到林子里去转,但他的目标好像并不是棒槌。就这样一连十来天,并没有找到自己想要的东西。
直到有一天,小伙又像往常一样到林子里去找,刚翻过两个岭子,就见到一头傻狍子搁那瞅着他,半天也不走。小伙心想到进山这么些天,吃的都是咸菜干,这下正好可以把它抓过来改善伙食。
于是就假装不经意、悄咪咪的走过去,好不容易摸到它边上正准备操起棍子下狠手的时候,耳边突然远远地传来一声竹哨声,紧接着那傻狍子也不傻了,撒腿就跑。
“谁吹的哨?这不耽误事嘛”。到手的猎物能让他跑了?小伙拔腿就追。要不说两条腿的跑不过四条腿的,小伙追了半天,发现跟傻狍子的距离越拉越大,最后翻过两座山坡后彻底不见了踪影。
没抓到狍子,小伙稍微有点沮丧,心想那就干脆在这片林子里找找看。结果转悠了半天,啥也没找着,他就坐在一块大石板上歇息。
这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阵隐隐约约的声音,像是人说话的声音,但是听不真切。小伙轻轻的沿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寻过去,结果差点吓死。
一个简易的树枝搭建的雪窝里,有两个人坐在那里,一个穿着黑色衣袍,一个穿着灰色衣袍。穿着黑色衣袍的人高大威猛像铁塔一样,穿灰色衣袍的人瘦小精干像麻杆一样。这两人一人抱着一根大骨棒子啃得津津有味,小伙仔细一看,魂都差点吓出来:他们吃的竟然是两条人大腿!两个脚底板被筋连着一晃一晃的……
这两个人一边啃一边搁那聊天,就听黑衣人感叹说:“要说还是人肉好吃啊!”
旁边的灰衣人就附和说:“是啊是啊,就是不能经常吃得到。”
黑衣人就气愤道:“都怪山爹那个老东西,总是多管闲事!这个不让我吃,那个不让我杀,动不动坏我们好事!”
这时候灰衣人又附和道:“就是,就是。就算我们不杀,他们人类还不是偷偷自己杀自己人?上个月我还看到过呢,就为了一棵人参,背后偷袭,拿大棒子照着后脑勺敲下去……”
小伙听得胆战心惊,他没想到真的有人不顾规矩杀人抢参,看来赶山的时候不唯山精野怪危险,身边的人也很危险。
接着又听那黑衣人说:“我的手下报告说附近又来了一批采参人,咱们得想办法抓几个过来解解馋。”
灰衣人也立刻赞同说:“就怕山爹那个老家伙又出来多管闲事、从中作梗。”
黑衣人奸笑道:“我有办法,昨天听手下的兔妖说山爹收到山神的邀请,今日会去赴宴,那么今天就只剩他那个宝贝女儿红英在家里。待会我们直接过去他家假装拜访,趁红英她不备,一举擒拿,然后把她吃掉,必定功力大增,到时候别说是山爹那个老家伙,就是山神来了也不能拿我们怎么样……”
“妙呀!熊哥,妙呀!”灰衣人拍马屁道,“到时候咱们再想办法把山爹吃掉,一下增长几万年的功力,我们就是这长白山的山神了!”
“哈哈哈!没错,狼老弟!到时候管他什么赶山人还是人参精,统统吃掉!”黑衣人大笑道。
原来这穿黑衣服的大汉是那黑熊精所化,穿灰衣服的瘦子是灰狼精所化。
小伙听到这,已经骇得后背冒汗了。趴在雪地里一动不敢动,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告诉自己一定不能让它们的计划得逞,要不然以后这长白山不知道要死多少无辜的人。
这件事的关键是不能让熊精和狼精吃掉那个叫红英的人。但是小伙又不知道红英的家在哪里,没办法提前去通知。所以只能躲在雪窝里静静地等待,然后想办法偷偷跟着熊精和狼精后面见机行事。
果然,大约两炷香之后,黑熊精和灰狼精吃完了大骨棒就准备动身去山爹的家。小伙忍着恐惧、壮着胆子悄咪咪跟在跟后面。几人一直朝林子的深处走,不知道翻过了几座山,眼见着太阳都快落山了,才在前方的山坳里影影绰绰看到了一座小院子。
离得近了才看得清楚:这座院子占地面积并不大,但是古香古色,很是典雅,不像是大山里的猎户能建出来的房子。院子的前面是一个用篱笆围起来的花园,令人惊奇的是在这寒冬腊月里竟然开满了各种各样的鲜花!在这白茫茫的世界里很是惹眼。
两个妖怪大摇大摆的走到院子大门口,就见灰狼精笑嘻嘻对着黑熊精说:“哥哥且慢,我听说红英那娘们长得挺标致,待会擒住她之后能不能先让弟弟……嘿嘿嘿。”黑熊精当即大方表示没问题,随后灰狼精上前敲门,没等多久门就打开了,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红衣少女来。
小伙看得眼都直了!只见这少女:鹅蛋形的脸蛋洁白如玉,水汪汪的大眼睛脉脉含情,真个叫明眸善睐,肌肤胜雪,身材傲人,青春靓丽。从来没见过这么漂亮的女人!小伙看得半天没反应过来,估计这会已经想好他们两的孩子叫啥名字了都。
直到那少女将两个妖怪迎进院子的关门声才把他惊醒过来。小伙这下可急了,坚决不能让妖怪把这个美丽的少女吃掉。他疾步跑到大门口,发现大门进不去,正担心得不知道怎么好的时候,就看到围墙旁边有一棵大松树,顿时想到了办法。希望还来得及!
小伙赶紧三下五除二爬了上去,正好看到黑熊精趁少女转身沏茶之际,拿出一根红色的绳子要往少女身上套去。
“小心!”小伙赶紧大叫一声。院子里的几个人都吓一跳,同时朝他看了过来。小伙一指黑衣人精,喊道:“姑娘小心,这两个坏人要绑你呢!”那姑娘回头一看,黑熊精的红绳子还没来得及收回去呢。“啊!”少女尖叫一声,立马一溜烟钻进房间把门关得死死的。
什么情况!两只妖怪你看看我,我看看你,完全没有反应过来。本来计划得天衣无缝,眼瞅着就要拿下了……怎么突然树上冒出个人来?
不管了,先试试看能不能再把这小姑娘骗出来。两个妖怪就像狼外婆哄骗小红帽一样,在门口苦口婆心了半天,结果里面一点动静都没有,更别说开门了。
哄骗不成就只能来硬的了,黑熊精掐诀变回本体大黑熊,只见一只像一座小山一样大的黑熊向着房门冲撞过去,只听见“砰”的一声巨响,门是一点没动,倒是黑熊被震得脑袋发晕。“这门肯定有名堂!”黑熊精撞了几次后晕头转向地说道。一时间两只妖怪也没了主意。
“都怪树上那个人!”灰狼精突然反应过来。
“你不说我都差点给忘了!”黑熊精暴躁道,“走!我要亲手把那个家伙撕碎咯!没他我们的计划都成了!”两只妖怪火吼吼的冲到那棵松树下,却发现早就人去树空了。
“追!跑不了!”两只妖怪坚决不肯放过这个坏他们好事的人,于是循着小伙留下的痕迹追了过去。
话说小伙这边反应也挺快,看到女孩躲进房间就赶紧溜下树往回逃了。只是一个普通人怎么跑得过成了精的妖怪,何况还是在厚厚积雪的树林里!不等小伙翻过第二个山坡就被黑熊精和灰狼精给截住了。“哼!臭小子,以为坏了大爷们的好事还能逃得了?”灰狼精冷笑道。“今天就让你知道知道多管闲事的后果!”
黑熊精恶狠狠道,“等会我要把你的骨头一块一块嚼碎再吞进肚子里!”说完两只妖怪就化出本体两只巨兽向小伙狠狠地扑过来。
“完了!真的很不甘心啊,还没有找到我的父亲就要命丧于此了……”小伙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等待死亡的降临。
原来小伙名叫刘成兴,来自山脚下一个叫刘家屯的地方,这次进山并不是像大家一样为了找人参,而是为了找他的父亲。
小伙的父亲两个月前跟着赶山的队伍进山,但是并没有一起回来,小伙跑去打听才知道自己父亲失踪了,生不见人死不见尸。小伙幼时丧母,从小和父亲相依为命,一听到这个噩耗人都麻了,不顾周围邻居的劝阻,当天就收拾东西进山找爸爸。
要不都说无知者无畏呢,刘成兴完全没有一点赶山的经验,进山才半天时间就已经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在大山里兜兜转转好几天,干粮吃完了,人也饿晕了。于是就有了故事开头,晕倒在路边被赶山队的人发现给救了。刘成兴事后想想也是一阵后怕,当时真是关心则乱。
没想到今天还是逃不过丧命的结局。小伙绝望的闭上了眼睛,等待被两只狂躁的妖怪撕成碎片,他已经看到黑熊铁锅一样巨大的熊掌朝他拍了下来。
两声巨大的“砰砰”响声后,全世界就安静下来了,一切恢复平静。
刘成兴慢慢睁开眼睛,两只妖怪已经不见了,只有一个和蔼的老头站在他的面前。这老头个头不高,白发银胡,衣着朴素,手里拄着根比自己还高的拐杖。“小兄弟没事吧?”银发老头和蔼道。
“我死了吗?”刘成兴不敢相信自己还活着。
“呵呵呵,小兄弟不要怕,你没有死,黑熊和灰狼都被我打跑了”老头安慰道。
通过交谈刘成兴才知道是这个银发老者在关键的时刻出手救了自己。原来这个银发老者就是山爹,他原本是在山神那里做客,突然收到女儿红英求救传讯,他第一时间赶回来救女儿。回到家里后,发现女儿没事,正准备放下心来,但是女儿连忙告诉他是一个小伙子救了她,现在两只妖怪去追杀小伙了。山爹听了这才马不停蹄地追了过来,还好在最后一刻赶到,要不然真的会内疚一辈子。
眼见天色已晚,银发老者盛情邀请小伙去家里做客顺便休息一晚,说要感谢小伙的救女之恩。盛情难却之下,小伙只好跟着老者回到那座小院里。
此刻的小院张灯结彩,仆从忙碌,只为迎接小伙的到来。小伙看到主家这么隆重的接待,都有点不好意思了。
老者笑呵呵地拉着小伙的手入席就坐,接着就是山珍海味、美酒佳肴不断被端上桌。眼见酒菜差不多上齐了,老者开始招呼女儿红英进来感谢救命恩人。
此时的红英已然换了一身红色的广袖流仙裙。近距离看着眼前这青春靓丽的美少女,刘成兴的心跳加快了无数倍,越看越像画本里的仙女,越看越不敢看了。红英的优雅与落落大方深深的刻在了小伙的心底。
一夜酒足饭饱,第二天早上小伙要离开的时候,银发老者给小伙送行。没有看到青春美少女,小伙稍微有点遗憾。临走的时候,老者叫人端了一盘人参上来,要送给小伙,小伙一看,好家伙,都是上百年的极品老山参。但是小伙这次进山的目的是为了寻找失踪的父亲,志不在人参,所以只是随手拿了一根。但是他不知道的是,这也是老者设置的一次人品考验,他阴差阳错之下竟然通过了考验。
走到离营地不远的地方,正好碰上外出收集柴火李把头。
李把头因为昨晚刘成兴无端失踪,导致大家晚上出去找了半宿人,连晚饭都没顾上吃。今天早上又不得不亲自出来收集柴火,正一肚子气,看到小伙不仅没出意外,而且还红光满面的回来了,更加来气了。
正要上前找他出气,可一见他手里的人参,气顿时就消了。他眼睛一亮,问道:“小刘,你这手里的是棒槌?”小伙说是的。
“能给我看看吗?”李把头说罢也不等小伙同意就将他手里的人参夺了过来。“好人参!”李把头赞叹道,“我挖了这么多年人参,还没有见过比这更漂亮更水灵的!起码二百年以上的老人参。”认真仔细的欣赏过后,李把头貌似不经意的问道:“这人参是在哪儿挖的?”
小伙留了一个心眼,没有告诉他银发老者的事情,就随手往另一边的林子里一指,说:“就在那边。”哪成想李把头立即兴奋地拉起小伙的手说道:“快领我去。这么大的野山参旁边很有可能还有别的野山参,走!”
“这……”刘成兴只好硬着头皮把李把头领到林子里,指着最大的一棵树底下,说就是那里发现的。李把头赶山这么多年,一到树底下就知道小伙在撒谎,心道:“好小子,你把大棒槌掐下了头,想匿起来私吞啊!”但他还是表面上不动声色,装模作样的找了一阵子,没有发现后,就对小伙说道:“看来这里确实没有,那就算了,咱们赶快回营地吧,大家都等着咱吃早饭呢。”
然后两人就一前一后往回走,小伙刘成兴走在前面。
走到一处山坳的时候,小伙突然感到眼前一黑,紧接着就晕死过去。
等小伙再次睁开眼睛,眼前的情境有点熟悉,他发现又回到了山爹的院子,还是他之前做客留宿的那个房间。
“我明明在山里走得好好地,怎么会又回到这里?”摸着隐隐作痛的后脑勺,小伙完全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就在这时,房门被推开,走进来一个身穿红衣的美少女,正是红英。小伙一问才知道原来自己已经昏迷了好几天,当问到那天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时,红英也没有隐瞒,原原本本的道了出来。
原来小伙从老者家里离开后,红英怕小伙再遇到什么危险,所以一路暗中护送,没想到却看到了人性最丑陋的一幕:在小伙和李把头回营地的路上,经过山坳的时候,走在后面的李把头突然发难,一棍子狠狠地敲在小伙的后脑勺上。
等小伙倒地之后,他不紧不慢地上前捡起小伙手里的人参,嘴里还念念有词“多漂亮的棒槌啊,怎么总是被你们这些无知的憨憨得到?想我老李辛辛苦苦、兢兢业业赶山半辈子,却从来没得到过这么漂亮的人参!这贼老天当真是不公平啊!不过这样也好,一棒一个,和上个月那个叫大海的倒霉蛋一样。”紧接着又冲着昏死过去的小伙说道,“小伙子,你也不要怪我狠心,要怪就怪你自己命不好,不过没关系,下辈子眼睛放亮一点就行!哈哈哈。”
听到这里,小伙早已忍不住泪流满面了。红英很不解,就问怎么回事,哭成这样?小伙哽咽道,李把头上个月打死的那个“大海”正是他的父亲!他这次进山就是为了寻找失踪的父亲,没想到竟然是被李把头这个狗贼害了。
“我要给我爹报仇!”小伙立马从床上站了起来,准备冲出去。红英赶紧给他拉住,用两个问题就把小伙问住了。红英问,你能打得过他吗?你能让其他赶山人相信你吗?“所以我们要从长计议”,说着两人就开始琢磨办法。
话说两天后小伙骑着毛驴,去追赶已经打道回府的赶山队。等撵上的时候一队人正好走到江边的险道上,小伙高兴地说:“可算找到队伍了。那天我去前边的林子里找棒槌,不知道怎么回事就晕倒了,醒来的时候就没看到你们了,只有这头驴在身边,可能是把我当成它的同类了。
李把头仔细观察一番,没有发现小伙的异常,于是心里的石头落了地,看来这傻小子虽然命大,但可能被自己一棒子打失忆了,不记得发生了什么事呢。就眉开眼笑地说:“小刘,你还真是福大命大,既然跟上来了,那就一块回家吧。”
小伙赶紧说:“李把头,我还没感谢你和大家伙的救命之恩呢,你看回去的路还有那么远,你又上了点儿年纪,走道吃力,不如你骑着驴走吧,这样舒服点。”李把头一想也是,就假意推辞一番,然后乐不颠儿的骑上毛驴,晃晃荡荡地走在前面了。
等走到最狭窄、水流最急的那一段路的时候,小伙在后边大喊一声:“棒槌!”小毛驴打个滚儿就变成了一根野山参,李把头一个没坐稳就滚落到大江里去了,原本就是旱鸭子的他几个浮沉之后就不见了踪影。
这一切发生得太快,等大家反应过来想要救人的时候,小伙赶紧阻止,然后赶紧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一五一十地对大伙儿说了个清清楚楚。大家一分析,小伙离开后李把头确实拿回来一根二百年的极品野山参,这些都和小伙说的能对上,应该是真的。这李把头是真该死啊!这么丧尽天良的事情都做得出来。
小伙终于报了杀父之仇,于是捡起地上棒槌掐诀道“变驴,变驴!”那棒槌一抖擞,一阵青烟过后又变成活蹦乱跳的小毛驴。原来之前那毛驴就是人参变化的,最后小伙骑着毛驴便头也不回地往林子深处走去。
后来听说有赶山的人远远地见到过小伙,他正和一个身着红色衣服的姑娘在一起追逐打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