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玉杰律师; 做一辈子刑辩,防一万人失足……

在律师行业,尤其是刑辩律师或其他领域的律师,甚至是从事其他行业的人,都应该明白一个道理:我们不应该有过多的敌人,但可以有很多的对手。

〇一

为什么这么说呢?

因为敌人会导致竞争加剧,而这种竞争往往是零和博弈——我们获利,敌人就受损;敌人获利,我们就受损。在这种情况下,竞争不可能有赢家,最终可能导致两败俱伤。

然而,在当今时代,我们追求的绝不是两败俱伤。即便只有一方获胜,这种情况的可持续性也很差。

比如在商业合作中,如果每次交易只有我们获利,时间久了,就不会再有人愿意与我们合作。为了达成长期的合作关系,必须实现双赢,只有双方都获利,合作才可能持续下去。在这种情况下,合作伙伴才愿意继续与我们合作,甚至会吸引更多的人来与我们合作。

正如《论语》中所说:“近者悦,远者来。”

如果我们能团结周围的人,让他们满意,那么这些客户的亲戚朋友,或者他们的客户,也会来找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这才是真正的双赢。

〇二

为什么说对手多多益善呢?

因为当我们找到一些可以对标的对手时,他们的存在会激励我们更加努力地向他们看齐,从而提升自己的各方面能力,包括服务水平。



在这种情况下,对手进步,我们也会进步,双方必然形成双赢的局面,而不是零和博弈。只要时间足够长,这种情况就会越来越好,每个人都能获利,而不是仅仅单方获利,甚至两败俱伤。

因此,多几个对手没有任何关系,甚至可以说多多益善。因为对手的存在,恰恰促使我们更加努力地向前迈进,向上靠拢,向高手看齐,进而提高自己各方面的能力。

对手厉害,不是自己的威胁,恰恰是督促自己更加努力的所在。

遇强则强,方为英雄本色。

〇三

作为一个刑辩律师,想要成为顶尖高手,我们绝对不能有很多敌人。因为一旦敌人很多,我们在明,敌在暗,他们可能会冷不丁地放几个冷枪,我们的一生可能就完了,哪里还有机会成为顶尖高手。

但是,如果我们把那些水平超级高的牛人大佬作为对标对手,那就是另外一番景象。

因为有了对标的对象,我们要向这些高手大佬看齐,偷偷学习他们的技术能力、绝技和秘方。一旦把这些东西学到手,并融入自己的血液中,即便不能成为他们那样的顶尖大佬,至少我们也更接近这些大佬了一步。何况,我们至少比周围的人高出一大截,甚至是五六七八条街。

毛主席曾经说过,想要成功,就要让敌人少一些,朋友多一些。这样,我们才更有机会实现自己的目标。

在这里,所谓的朋友,其实也可以是对手。因为在大多数情况下,竞争对手的作用甚至比朋友更大。竞争对手会毫不留情地揭露我们的缺点和弱点,把我们打回原形,而朋友有时碍于情面,可能不愿意直接指出我们的不足。

即便我们有这样那样的缺点,朋友有时也不一定愿意直言相告。但竞争对手不同,只要我们犯错,他们就可能抓住我们的错误大做文章,趁机提高他们的成功概率。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小心谨慎,如履薄冰,不犯错,才更有可能赢得竞争对手的尊重,赶超对方。

作者:邹玉杰律师

九章刑辩创始人,安徽律师门户网创始人;

亳州律协刑委会主任,金亚太(亳州)律师事务所主任,法律援助优秀律师,谯城区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

目标:穷二十年蛮力,救一百条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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