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多地市场监管部门
聚焦燃气灶具质量问题
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北京金錱厨具设备有限公司
销售伪造认证标志的商用燃气灶具
被罚款2.56万元
2023年11月16日,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在售12台商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存在销售不合格商用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又查,上述12台商用灶具中有4台“正猛达”牌商用灶具上张贴伪造的“环境管理ISO14000体系认证、节能认证 中国节能认证”标识,存在销售伪造认证标志的商用燃气灶具的违法行为。同时,当事人展示销售上述12台商用灶具时均无价签,存在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
3月22日,北京市通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上述违法行为,作出没收涉案燃气灶具12台、罚款2.56万元的行政处罚。
江西
景德镇市珠山区
毛秋兰家电经营部
销售不合格家用燃气灶具
被罚
6月12日,江西省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对珠山区毛秋兰家电经营部销售的家用燃气灶具开展检查,发现有26台家用燃气灶具无熄火保护装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执法人员现场采取扣押的行政强制措施,并责令当事人召回问题产品。经查,当事人购进上述燃气灶45台,销售了19台,涉案货值1825元,违法所得共计190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规定。
6月28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涉案家用燃气灶具26台、罚没款3840元的行政处罚,并将案件线索通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
湖北
武汉市黄陂区
汉口北同发厨具商行
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被罚
6月27日,武汉市黄陂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武汉市黄陂区汉口北同发厨具商行销售的77台商用燃气灶具均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经委托抽样检验,上述无熄火保护装置的燃气灶具均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商用燃气燃烧器具》(GB 35848-2018)“燃具应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国家标准的燃气灶具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相关规定,黄陂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没收涉案燃气灶具、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上海鑫腾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
被罚款3.7万余元
日前,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管局收到公安部门移送的案件,依法对上海鑫腾顺厨房设备有限公司涉嫌生产销售未按规定安装熄火保护装置的广式炉灶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主要从事燃气设备的维修及广式炉灶的加工、销售。2023年8月至10月,当事人为客户定制生产销售的两台燃气灶具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为不合格的燃气灶具。截至案发,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燃气灶具的货值金额为18820元,违法所得为11320元。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宝山区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320元、罚款37640元的行政处罚。
安全小常识
据介绍,家用燃气灶具的熄火保护装置如果不合格,当燃气灶具意外熄火时,会引发火灾或一氧化碳中毒等安全事故。根据《家用燃气灶具》国家标准,符合安全规定的燃气灶,在遇到意外熄火情况时,必须能在60秒之内自动切断燃气。
选购燃气灶时
如何辨别其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及
如何辨别其质量呢?
据专家介绍说,带熄火保护装置的产品在灶头上有两个针头,一个是点火针头,还有一个是自动熄火保护装置的感应针。“如果灶头上只有一根点火针的嵌入式燃气灶,肯定是不合格产品,千万不要购买。也有一些谎称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那种灶具的灶头上乍一看也有两个针头,但其中一个针头只是摆设。感应针头要与电磁阀、脉冲点火器等部件组合起来配套使用,才能起到自动熄火保护的作用”。
此前
中国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正确选购、使用燃气器具及
配件产品(又称“灶管阀”)
排除消防安全隐患
1
检查强制标准
选购时注意查看产品铭牌,确认产品名称和型号、使用燃气类别、额定燃气供气压力、额定热负荷等信息是否齐全,家用燃气灶要注意查看是否有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认证)标识,没有认证的燃气灶具,一律不得销售。
除了燃气灶外,燃气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产品、燃气紧急切断阀等配件都有相应的强制性产品认证,消费应在购买前应予以检查。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自售出当日起,家用燃气灶具的判废年限应为8年,超过使用期限的燃气灶具应及时更换。
2
确保安全使用
燃气根据其来源和生产方式分为天然气、人工燃气、液化石油气,不同气源的燃气灶具产品结构有所区别,要根据气源种类选择合适的产品。
鼓励安装使用燃气智能表、燃气泄漏安全保护装置、自闭阀、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器等保护装置,主动防范燃气泄漏风险。定期清理火盖、喷嘴等易堵塞的地方,使燃气灶具保持最佳的燃烧工况,清理时尽可能不拆动燃烧器部件,注意不要损伤燃气管路,以免引发燃气泄漏事故。燃气器具及配件应严格按说明书要求和相关规定,由专业人员进行安装,请勿私自安装、改造,如果操作不当容易引发消防安全事故。
3
拒绝“三无”产品
尽量选择在大型商场、超市、专卖店、电商平台等正规场所进行购买。在购买涉及安全的燃气器具及配件时,不要盲目贪便宜,坚决抵制、拒绝购买无产品名称(商标)、无厂名厂址,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日期的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保留好购物凭证,方便售后维护及消费维权。如发现有商家销售“三无”燃气器具及配件,请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或向消费者组织反映。
掌握安全使用燃气的方法
至关重要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万晓东 朱海 吴采平 刘浩
编辑/李晓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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