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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培养驾驶员
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习惯
塘厦公安交警
现对近期开车时接打手持电话的
违法行为进行曝光
粤B****T
沙新路新苑南路路口
主驾驶打电话
粤B*****5
塘厦大道南园林路路口
主驾驶打电话
粤S****P
塘兴大道诸佛岭大道交叉路口
主驾驶打电话
粤S****0
新阳路中林东路路口
主驾驶打电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三)项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行为”,违者罚款100,扣3分。
哪些行为属于开车打手机?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下发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明确规定,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开车打手机,驾驶人精力会分散,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塘厦警方@广大驾驶员
任何电话,都可以等会儿再接
任何消息,都可以等会儿再回
交通事故没有如果
只有后果
不要把生命当作儿戏
专心驾驶安全出行
来源:塘厦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