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在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来临之际,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联合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知识产权局签订了《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合作备忘录》,同时邀请11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见证并座谈交流,共建协同保护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和行政保护“双轨”融合,助力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合作备忘录》着眼于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全方位保护,通过建立快速协同保护机制、“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机制、信息共享机制、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失信惩戒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行政处罚与民事审判的衔接,一体化解决权利人和侵权人的纠纷,形成多元解纷方式,共同打击商标、地理标志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达到良好的社会效果;通过行政争议诉前调解机制、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机制、业务培训机制、工作会商机制,开展专项联动与法治宣传,共同提高执法司法水平,促进裁判标准统一,回应企业关心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提供有力支撑,营造尊重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社会氛围。

此前,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与市一中法院会同两江新区市场监管局签署《合作备忘录》,设立“专利侵权及其他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中心”及29个分站点,构建知识产权纠纷“行政调解+司法确认”治理模式,从现场投诉到行政调解,再到司法确认裁定电子送达最快两个半小时完成,相关工作经验获评“第二批全市法治政府示范项目”。

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还先后与两江新区、长寿区、江北区、璧山区等地市场监管局前往企业园区、批发市场等地联合调解,诉前、诉中化解知识产权纠纷50余起,涉及销售假冒“长城”牌润滑油的10余家小商户与商标权利人达成调解协议、6家粮油市场大米销售商户和6家重庆本地大米生产企业与“汉中大米”商标权利人达成调解协议等案件,实现良好的社会效果。

据了解,《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合作备忘录》在总结原有知识产权司法行政协同保护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了司法行政协同的范围和方式,实现法院与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行政主管部门工作衔接、资源共享,合力构建一个更加全面、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同时也为社会提供合理预期,降低维权成本。(赵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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