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杨澜

12月4日,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闭幕,《四川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经会议审议后出台。

《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内含规划与建设、管护与利用、保障与监督方面等内容。

围绕《条例(草案)》发言

列席代表座谈会直面难点堵点

“山区的情况和平原不太一样,有河滩地、林地、荒坡等,因此我认为在条例中应有更明晰的区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统筹的部门我认为纳入得还不够,应当再增加。”“我是农村工作者,很清楚三农问题的难点和堵点,我支持条例的制定,但有几处细节我认为还可以细化,以针对这些难点和堵点。”

在12月3日,《条例》出台的前一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召开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列席代表座谈会,18名全国及省人大代表围绕此次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条例(草案)》,进行了一场生动、激烈、直面问题的讨论发言。省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罗强主持会议,省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祝春秀列席会议。

记者获悉,这次列席会议的全国人大代表和省人大代表主要来自涉农领域,既有农业高校和科研单位的专家学者,也有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相关企业负责人,还有很多是来自农村基层一线的干部群众,同时也包括法律工作者、技术工人等等。


列席代表座谈会

针对资金分配、土地划分、规划与建设、管护与利用、怎么落地实施等重点内容,大家均作了发言与讨论。此后,省人大农业农村委主任委员杨秀彬表示:“我们会对大家的意见作认真梳理,并将有用的纳入进来,作为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就是要有实事求是的勇气,反映真实的情况。”

祝春秀表示:“我们在条例贯彻实施工程中,既是监督者,也是执行者,不仅要积极参与到有关议题征集、执法检查、专项报告审议、调查研究、代表视察、备案审查等工作中,更要发挥好自身专业特长优势,模范带头参与到耕地质量改善、排灌能力提升、管护模式创新、责任目标考核等工作中去,实现‘内行人’干‘专业事’。”

明年3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

《条例》所指的高标准农田,是在耕地范围内通过实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和农田地力提升工程,建成的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适宜耕作、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现代化良田。

《条例》在规划与建设、管护与利用、保障与监督方面均设立了相关内容。如:禁止在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内区域,退耕还林还草区,退牧还草区,河流、湖泊、湿地、水库水面及其保护范围等区域规划建设高标准农田。

记者获悉,《条例》共六章、三十八条,自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省人大农业农村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制定《条例》,既从法制层面保障了“天府良田”建设,也夯实了粮食安全根基。高标准农田建设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推动农业现代化的关键举措,而城乡融合发展则是全面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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