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广电·天下泉城客户端12月4日讯12月4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在山东第一医科大学附属省立医院东院区举行“惠企利民政策体验行”主题系列现场新闻发布会,介绍山东医保领域深化为民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情况。记者从发布会获悉,山东不断完善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的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普通参保居民的50%,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
近年来,山东医保部门高度重视困难群众参保和看病就医,持续优化医疗救助政策供给、切实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
一是没钱参保有资助。实施分类参保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孤儿,参保个人缴费实行全额资助,对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人员实行定额资助,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可适度提高定额资助标准,确保应保尽保。目前,我省已实现参保缴费“免申即享”,无需参保对象主动申报,由政府部门自动为其办理参保手续。对于全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无需缴纳参保费用,即可享受相关医疗保障待遇,对于定额资助参保对象,个人只需按标准缴纳差额部分即可。对医疗救助对象参保缴费不受集中缴费期限制,不设待遇等待期,实行“随参随缴随享”政策。
二是得了大病有倾斜。不断完善大病保险倾斜政策,将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医疗救助对象的大病保险起付线调整为普通参保居民的50%,报销比例比普通参保居民提高5个百分点,并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等人员年度救助限额至5万元以上,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负担费用医疗救助报销比例不低于70%。
三是负担高了有预警。强化高额医疗费用支出预警监测,建立健全主动发现、动态监测、信息共享和精准帮扶机制。主要是两部分群体。第一类是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通过医保信息系统对他们就医负担情况进行监测,一旦发现有人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仍然超过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50%的,会将其纳入重点监测范围。第二类是参保人累计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累计负担超过全省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50%的,也会纳入监测机制。每个月医保部门都会对以上两类参保人信息分析比对,并将预警信息及时推送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依据标准规定确认。符合医疗救助标准条件的,医保部门将对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费用按不低于6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救助限额不高于低保对象待遇标准。
下一步,将在强化政策和资金支持、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加强部门工作协同等方面持续发力,确保困难群众“医有所保”。
记者:高家涛
编辑: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