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特殊天气情况下,关于渔船避风有怎样的规定?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力波:根据《山东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规定:(1)港口外的渔船,在报有大风蓝色预警的情况下,44.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返港避风;大风黄色预警,294千瓦以下渔业船舶立即返港避风;大风橙色或者红色预警,所有渔业船舶立即返港避风。(2)港口内的渔船,预报风力五级以上,非机动渔业船舶不得出港;风力六级以上,44.1千瓦以下渔业船舶不得出港;风力七级以上,294千瓦以下渔业船舶不得出港;风力八级以上,所有渔业船舶均不得出港。
预报中的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都是如何界定的?
蓝色预警,24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6级以上,或阵风7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6-7级,或阵风7-8级并可能持续。
黄色预警,12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阵风9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8-9级,或阵风9-10级并可能持续。
橙色预警,6小时内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0级以上,或阵风11级以上;或已经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10-11级,或阵风11-12级并可能持续。
主持人:海上安全应急防范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烟台市海洋与渔业监督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力波:1.提前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保持船舶水密。将所有水密门、舷窗、通风口、舱口等予以加固或加盖。
(2)保持排水畅通。所有排水系统应处于良好状态,保持甲板排水口畅通。
(3)固定一切活动物资。如网具、锚等。调整舱内外货物和其它物资(如活鱼箱),降低船舶重心,提高船舶稳性。
(4)检查舵装置和锚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状态。
(5)备好主机,保持正常运转。
(6)及时收听天气预报,注意风情变化。(大风前返港,大风中返港风险更高)
2、风浪中的操纵方法:
(1)顶风浪航行。适当降低船速,使航向与波浪方向成20~30度的交角航行,以减轻风浪对船首的冲击。为使船体均匀受力,可使船首左右舷交替受浪,但每一个航向的航程不要过长。
(2)顺风浪航行。应使船速略大于波浪速度,以维持良好的舵效,减轻波浪对船尾的冲击,保持船舶相对平稳。
(3)大风浪中转向。应以慢速配合小舵角,选择大浪刚过海面较平静的时机转向,避免横浪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