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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乌鲁木齐12月3日电 (李欣洋) 2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内容。据了解,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疆是我国荒漠化、沙化土地面积最大、分布最广、风沙危害最严重的省区,遏制土地沙化、治理沙化土地是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
2008年5月29日,自治区人大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2024年11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办法》。
时隔十六年,新的《实施办法》与之前相比,在总则中明确了防沙治沙工作的原则、要求和工作机制,强化防沙治沙的科技支撑,增强防沙治沙规划的刚性约束,坚持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等。内容包括总则、防沙治沙规划、土地沙化预防、沙化土地治理、沙化土地利用、保障措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共八章四十条。
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在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原则的基础上,对土地沙化预防、水资源的保护利用作出具体规定;在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上,对林草、农业农村、水行政等多部门沙化土地治理作出规定;在保护好生态且水资源条件允许的基础上,坚持“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思想,因地制宜合理有序发展特色产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村有效衔接,对沙化土地的利用作出规定;对强化保障措施、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引导社会力量参与防沙治沙作出规定。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加大法治监督力度,依法推进防沙治沙。”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新闻发言人麦丽燕·司马义说,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将始终聚焦“三北”工程和塔克拉玛干沙漠边缘阻击战重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法律巡视利剑作用,确保《实施办法》得到有效实施,以高质量监督推动新疆防沙治沙工作高质量发展,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美丽新疆建设,不断增进各族群众的环境福祉,加快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