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车

可不是一脚油门的事情

在不具备超车条件下强行超车

甚至是在车流密集的道路中

跨越双黄线逆行强超

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12月2日,灵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工作中发现,一辆桂N号牌的小车为超越前方车辆,强行越过道路中心实线至对向车道,在逆行过程中险些与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

核实情况后,交警依法通知涉事车辆驾驶人谭某某配合调查,谭某某承认自己当天行驶至该路段时,为了超车,有越过道路中心实线至对向车道逆行的违法行为。


经教育,驾驶人谭某某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险性,并表示今后在驾车过程中一定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安全文明行车。最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谭某某进行了相应的处罚。

强超强会

逞一时之快

却多了十分隐患

超车时要选择

正确的时机、正确的路段

采取正确的操作

1

正确的时机

一是天气条件,即在天气良好的行驶条件下可以超车,而在冰雪雨雾等恶劣天气下,由于视觉条件不佳、路面湿滑等因素,要避免超车行为。

二是行车状况,当借用车道上后方或对面方向的安全距离内均无来车时,可以采取超车动作。

2

正确的路段

超车要选择平直宽阔、视线良好、左右均无障碍物的路段。

以下这些情况禁止超车:

►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不具备超车条件的情况;


►遇前方车辆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不得借道超车。

3

正确的操作

◆ 打开左转灯并鸣喇叭(夜间用变换远近光灯示意)提醒前车,然后驶入借用车道。

◆ 与被超车辆保持一定横向间距,从左侧加速超越前车。

◆ 继续向前行驶一段距离,当可以从后视镜中看到被超车辆后,再打开右转灯,驶回原车道并关闭转向灯。

◆ 不要连续超越多辆车、不要右侧超车。


钦州公安交警提醒

强行超车是危险的驾驶行为

宁停三分 不抢一秒

不要因一时之快

给自己及他人的安全带来隐患

坚决杜绝强超强会违法行为

安全守法 文明出行

来源:灵山大队

编辑:冯俊宝

审核:覃成朝

终审:李友东



钦州交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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