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发生在四川宜宾的一起残忍案件,向人们展现了“权大于法”的弊端以及建设“法制社会”的必要性。

1993年,宜宾市菜坝镇一对年轻情侣在路边遭残忍杀害,当地警方迅速行动,以极高的效率侦破此案。过程中几位犯罪嫌疑人不断喊冤,相关部门却视若无睹,只当杀人狂徒的负隅顽抗。

哪知10年后,另有两名犯罪分子被捕,警方傻了眼。

审讯中,嫌犯徐英勇承认,当年菜坝镇那对青年是他和同伙孙建勋杀害的,目的是为了“试胆”。事实上,由于案发于军队辖区内,警方宜昌警方一开始便怀疑是军方人员所为,将调查方向指向“劣迹军人”,并一度十分接近真相。怎料部队方面因为某些因素,拒绝配合公安机关调查,这才使后者不得不调转方向,最终酿成错案。

而让无辜者老老实实认罪,这样的过程往往是残酷的。相关资料对此案的记述较为详尽,我们虽是旁观者,也很容易从中体会到那种身陷囹圄、身不由己的绝望。



事发于1993年11月28日。

当天清晨,四川省宜宾市菜坝镇菜坝村一名老农在赶路时,隐约看到远处有两个人躺在草坪上。

老农起初并未在意,以为是小情侣在打情骂俏。他很快感到诡异:那两人一动也不动,姿势扭曲,显然不是在睡觉。好奇之下凑过去一看,老农差点吓丢了魂。

只见一男一女面容狰狞,浑身是血,已死去多时。

警方接到报案后迅速赶到现场,经过一番调查后得到如下线索:男性死者名叫叶云波,时年22岁,宜宾市翠屏区五星村人;女性死者名叫谢光桂,时年20岁,宜宾市翠屏区中和村人。

经确认两人是一对情侣,约会时突遭袭击,头部遭到钝器反复打击,颈部有勒痕。从现场痕迹来看,死前曾做过极为激烈的抵抗,无奈双方力量太过悬殊,终究未能逃过厄运。



起初,调查人员认为此案的方向非常明确。

事发地位于宜宾菜坝机场跑道北侧草坪某处,该机场距离宜昌市市区约8公里,并不太远,但菜坝机场当时是军用机场,附近驻扎着一个陆航团,加上该机场于1991年4月扩建,案发时仍在施工,平时基本不会有附近居民来。因此,警方怀疑凶手是军方人员。

日次,部队便同意配合调查,与当地公安组成联合调查团,对陆航团官兵展开逐一排查,最终筛选出23名嫌疑对象。

据了解,这批嫌疑对象要么是部队里的刺头,平日里表现不良;要么已经有过违反纪律的前科,属于“劣迹军人”。而事实上,此案的真凶就在其中,倘若顺着这个方向调查下去,此案定会水落石出,后来屈打成招的冤情便不会上演了。

哪知就在这关键的节点上,部队因“强调自身的稳定性”,担心负面影响会造成不良反应,因此做出担保,称这23名嫌疑对象“审查正常,表现正常,予以全数排除”。至于真凶的具体情况,我们过会儿会提到。

这条线被阻断后,警方一度陷入极大的迷茫,将调查方向转向社会后,虽投入大量资源却始终没有任何进展。即便如此,当地公安部门一直没有放弃,直到1995年9月,一条消息令调查人员为之一振。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当地有个经营着修车铺的肖姓男子与一名包工头发生了经济纠纷,包工头欠钱不给,肖某气不过,找朋友帮忙教训了包工头一番。这些打手里有个名叫李杰的人,此人肯出手并非为朋友两肋插刀,而是听说事成后有“酬劳”。然而当李杰去找肖某讨好处时,后者却说压根没这档子事。



1995年9月25日,李杰突然登门造访,再度向肖某要钱。过程中,他阴恻恻地说道:我在菜坝杀了人,现在要逃难,希望老兄能“资助”一点。

说自己身上背着人命,暗示自己为了钱可以不择手段,这是那会儿流氓欺负老实人的惯用手段,这话压根就是瞎编的,他哪儿想得到自己即将为这句话付出极为惨重的代价。

作为“抵债”,李杰强行骑走一辆自行车。当他离开后,肖某赶紧让妻子报了警。

肖某或许也没把对方“杀人”这件事当真,只是希望警方能帮忙拿回自行车。得到消息的警方却是十分激动,当晚便把李杰缉拿归案。

据他回忆:警方最初的所作所为并没有给他带来太糟糕的预感,他只是被带到一间审讯室里,被反复询问抢夺自行车一事的前因后果。在弄明白事情原委后,审讯人员还告诉他:只要让家人交一笔罚款,再认个错,把自行车还回去,基本就没什么问题了。

1995年10月27日,李杰突然被几名看管人员带出了收审所。走出收审所时,他恰好看到母亲张映辉、姐夫朱勇和朋友何军,这令他极为欣喜,以为自己是要获释,警方通知他们来接自己回家呢。

哪知状况急转直下:李杰当着亲朋好友的面被押上囚车,转而送进了看守所。与此同时,3人也被警方拘留,配合调查。



噩梦旋即上演了:当天晚上11时许,警方对李杰展开突击审讯。过程持续了一天两夜,其间审讯人员反复向他询问一些问题,不让他休息睡觉。

29日凌晨,审讯暂时结束,此事李杰已是筋疲力尽,但仍未从巨大的震惊中缓过神来——他到现在都没有弄明白,自己怎么就成了命案的嫌疑人。

当天下午,李杰被批准去洗手间。不知警方是否有意为之:隔壁审讯室的门是开着的,李杰路过时往里看了一眼,一眼便看到好友何军衣衫凌乱,脸色青白,光着脚表情木然地站在地板上,看起来十分痛苦。

见状,李杰当场崩溃了,瘫倒在地大哭起来,大喊“冤枉”。审讯人员大怒,指责他“传递信息”,将他强行拖回审讯室,将他狠狠地打了一顿。

10月30日下午,噩耗再度传来。审讯人员通知李杰:他的母亲在审讯中昏了过去,“如果不认罪,我们是不会把她送去医院的”。无论李杰如何恳求,即便跪地求饶,对方依旧丝毫不为所动。见状,他突然意识到眼下自己只有“认罪”这一条路了。

此后,李杰在审讯中表现得十分配合,总是提供警方想要的“线索”。

李杰积极认罪,是想把所有的罪责都揽在自己头上,解救同样遭受逼供的亲朋好友。哪知审讯人员反倒十分“严谨”,称就凭李杰一人之力无法杀害一对青年男女。无奈之下,他只好供出“同伙”黄德海——这位好友早些年便已南下打工,李觉得警方找他需要花费时间,希望能以此拖住警方,先营救其他人。

对此,警方依旧不满意,在不断的拷问之下,李杰不得不再将另一位名叫黄刚的朋友拖下水。这样一来,他、何军、黄德海和黄刚组成的“犯罪团伙”便有了雏形。



至于犯罪过程,在审讯人员的“指导”下,李杰也讲述得有模有样。据他所说:当天哥几个喝了些酒,在机场附近散步,烟不够抽了,恰好看到有对小情侣在路边打情骂俏。他们本想去讨几根烟,哪知情侣以为遭遇抢劫,反应激烈,当场就跟他们打了气来。借着酒劲儿,几人一怒之下捡起石头,把这对男女给生生砸死了。

讽刺的是,被问到怎么走到机场时,李杰压根就不知道路线。他按照警方的要求不断练习画路线图,直到练得十分熟练为止。

在警方的不断“努力”下,何军和黄刚也相继认罪。

1996年11月15日,宜宾中院不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并对4名被告做出有罪判决,其中李杰被判无期徒刑,何军获刑10年、黄刚8年。

最倒霉的莫过于黄德海:2001年,正在东莞电子厂打工的他突然被警方抓获,接着被扔进监狱,告知被判了12年,糊里糊涂地成了“杀人犯”。

其间,几人的上诉均已失败告终。

眼看此案已盖棺定论,结果无法改写,哪知戏剧性的转折偏偏又上演了。



2003年1月,警方抓获一系列案凶犯徐英勇,此人在审讯中供认不讳,可一开口就让审讯人员大呼不妙。

据称,早在陆航团服役时,他与同伙孙建勋就嫌军旅生活太过艰苦,好逸恶劳的二人便想到了个在退伍后轻松“致富”的法子——抢劫。

在10年的犯罪生涯里,两人流窜于四川省内犯案3起,共杀害两男两女。

起初,他们还拿不定主意,于是决定先找个机会“练练胆子”。恰在1993年11月27日晚,受害者叶云波、谢光桂在机场跑道便的草坪约会时被酒后的徐、孙二人撞见,后二人立马走上前去,不由分说便手持木棍对受害者头部猛击。

挣扎中,女受害者谢光桂察觉对方身份,大喊“我要去部队告你们”,此话更是为她引来杀身之祸。徐英勇原本没打算杀人,只想将人打晕后搜刮财物,听闻此言,当即与孙建勋商量是否要杀人灭口。

在将受害者击打昏迷后,两人又捡起石头继续猛砸其头部,末了还用皮带勒受害者颈部,直到受害者再无动静。

正如我们先前所说:徐英勇、孙建勋恰在警方最初的23名嫌疑人员名单中,若非部队“护短”,单方面强行为他们洗清嫌疑,此案后续的冤情恐怕就不会发生了。



2003年7月1日,宜宾中院宣判:李杰、何军、黄刚、黄德海无罪。错案在多年后得以纠正,对于平白遭受冤狱的4人而言,不知是幸还是不幸。亡羊补牢,为时晚矣。

此外,从这一事例中我们便不难看出国家一直强调的“依法治国”、建立法制社会的重要性:只有将法律置于权力之上时,权力才会受到监督,类似状况才会最大程度地避免——无论犯罪者身份尊卑,只要犯了错就会受到责罚,无妄之灾便不会落到无辜者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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