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厦门大学 郑金雄

福建省厦门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 付臻


新手司机停车难,他人指挥引纷争。在福建厦门某小区,发生了一起指挥停车引发的纠纷。小陈作为新手司机,驾驶新车回到自家小区,由于车技不娴熟,便请小区保安老郑帮忙指挥停车。在倒车过程中,小陈的车辆与他人车辆发生剐蹭,两车均有不同程度的损伤。事后,交警出具了事故认定书,认定小陈对该起事故负全部责任。

小陈称是保安老郑指挥失当导致自己的车与他人车辆剐蹭,他认为物业公司作为停车场的经营管理者,应承担此次事故损失,合计5000余元,因此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而物业公司辩称,小陈自行驾驶车辆发生剐蹭事故,应自负责任,请求法院驳回其诉求。

福建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未能证明老郑存在指挥小陈停车的行为;即便保安老郑存在指挥、协助停车的行为,该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并非物业管理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范畴。在无证据证明老郑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原告小陈作为驾驶车辆人员,对事故的发生亦应负全部责任。据此,法院驳回了小陈的全部诉讼请求。

“指挥者规则”与“方向盘规则”

法院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往往面临着“指挥者规则”与“方向盘规则”的艰难抉择。

适用“指挥者规则”需要判定指挥者是否应为其指挥行为承担责任,即指挥行为是否存在过错。例如,指挥者是否给予了明确且准确的指令?指挥者是否充分考虑了各种潜在风险?如果指挥者存在疏忽大意或错误引导,是否应为由此引发的事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一规则不仅涉及具体案件中责任的划分,更关乎类似情况下指挥者的行为准则和法律责任边界。

而“方向盘规则”则倾向于无论发生何种状况,皆由司机独自承担后果。司机坐在方向盘前,对车辆具有直接的操控权,理应对自己的驾驶行为负责,包括在倒车过程中的观察、判断和操作行为。从这个角度来看,即使有他人指挥,司机也不能完全依赖指挥者,而应凭借自己的驾驶技能和谨慎态度来确保行车安全。然而这一规则也并非绝对,因为在某些情况下,司机可能会过度依赖指挥者的指令,而忽视了自己的判断,或者指挥者的行为可能对司机的判断产生重大影响。

“指挥者规则”:

责任迷雾与道德抉择

如果遵循“指挥者规则”的思路,无疑会遇到一系列复杂且棘手的问题。

首先,要确定指挥者在指挥过程中是否存在不符合规范的指挥语言或手势,这并非易事。指挥行为往往具有即时性和动态性,而且不同的人对规范的理解也可能存在差异。即使存在一些所谓的“标准指挥语言和手势”,在实际应用中也可能因各种因素而产生偏差。同时,要判断这些不规范之处与事故发生的因果关系更是难上加难,仅仅确定指挥行为的不规范并不足以证明其与事故之间存在必然的因果联系。这就使得调查重点会聚焦于现场的具体证据细节,然而现实情况往往是并非每个现场都有清晰的监控可供查看。即使有监控,也可能存在角度不佳、画质不清等问题,无法准确还原指挥者的行为和事故发生的全过程。

其次,在指挥倒车的过程中,司机与指挥者之间可能存在对手势或语言理解的偏差。这种偏差可能源于双方的文化背景、教育程度、经验水平等多种因素。在这种情况下,责任认定变得极为困难。是完全归咎于指挥者的表达不清,还是司机的理解有误?抑或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从这个角度来看,不得不认真思考这样的纠纷是否能够通过法律判断来妥善解决。法律判断往往依赖于明确的证据和清晰的规则,而在这种存在理解偏差且证据不一定充分的情况下,法律判断可能会陷入困境。

最后,“指挥者规则”的裁判思路可能会引起更多纷争。一旦确立指挥者需要为其指挥行为承担责任的规则,当事人很可能会更加倾向于将责任归咎于指挥者,从而引发更多的争议。这种思路也有违民众对“好意施惠”的朴素认知。小区保安指挥、协助停车的行为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在一般情况下,除非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他人损害,否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如果过分强调指挥者的责任,可能会使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不敢轻易伸出援手。因此,在处理指挥倒车引发的纠纷时,需要谨慎考虑“指挥者规则”的适用性,充分权衡各种因素,以寻求更加合理、公正的解决方案。

“方向盘规则”:

个人安全责任“铁律”

小陈作为车辆的驾驶人员,最终被明确认定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这一裁决结果生动地诠释了“方向盘规则”的深刻内涵。

将裁判思路聚焦于“方向盘规则”时,便能清晰地认识到,作为司机,手中紧紧握住方向盘,脚下控制着刹车,他人出于好意的指挥仅仅是一种辅助性的行为。行车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始终牢牢地落在司机身上。一旦发生事故,司机不能轻易将责任归咎于指挥人。首先,公民对民事诉讼制度的适用存在特定的范围和条件。其次,法律在面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关系时,其调控的领域也是有限的。

在深入探讨纠纷是否具有“法律争讼性”或可诉性时,实际上反映出司法机关的态度,是否接纳原告所提交的争议并将其转入正式审判程序。纠纷能否被纳入司法调控体系中,是司法机关基于各种利益权衡和价值判断所作出的决策,能够为社会秩序的稳定和公平提供坚实的保障。

“方向盘规则”宛如一把方法论的钥匙,悄然开启了责任认知之门。它昭告着一个真理——个人是自身安全注意义务的第一责任人。司机不可过度依赖他人指挥,而应以自身的行车技能、积累的经验及谨慎的态度,为行车安全铸就坚实之盾。此案的社会意义恰似一座灯塔,时刻警醒着每一位驾驶者铭记自身的责任,全力杜绝事故的发生。与此同时,此案亦如一面澄澈的镜子,让人们深刻领悟到,在面对他人的善意援助时,务必秉持理性与客观的态度,不可随意将责任推诿于他人。唯有人人皆能如此,方能共同缔造安全无虞、和谐美满的社会交通环境,让人们的出行之路更加安然、顺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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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审判》杂志2024年第21期

中国审判新闻半月刊·总第355期

编辑/孙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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