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发生了一起科员因举报信访局长而被判敲诈勒索入狱4年的案件,再次引发社会关注。该案主人公王荣华出狱后持续申诉,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驳回了他的申诉请求。


王荣华原是南充市信访局的副主任科员,2010年被派往成都上挂省信访局。2011年返回南充后,他发现单位降低了他的出差报销标准,多次反映无果。工作期间,王荣华被打伤,申请公伤认定也未获通过。2015年,南充市信访局补助他48060元出差费,并批注此为终结解决方案,但王荣华认为这并不公平。

2018年,王荣华与同事彭劲松一起举报南充市信访局领导干部存在贪腐问题。举报过程中,王荣华多次与信访局原局长王林接触,希望解决个人报销和公伤认定问题。王林提出帮助解决,王荣华随后多次向单位借款,共计22.9万元。


然而,2018年8月,王林向警方报案,指控王荣华敲诈勒索。南充市公安局顺庆分局立案调查,王荣华于2019年10月被逮捕。2021年10月,南充市顺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王荣华犯敲诈勒索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王荣华不服判决,提起上诉。

四川省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王荣华在微博上发布市信访局负面信息,利用短信、微信等方式要挟王林,连续强行索取公共财物,数额巨大,构成敲诈勒索罪。2022年12月,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


出狱后,王荣华继续申诉,但2024年11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了他的申诉请求。法院认为,王荣华以在网络上发布负面信息为由,威胁单位主要负责人,迫使对方支付相关款项,已构成敲诈勒索罪。

来源:网络、滨江南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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