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司法公开,增强司法透明度与公信力,11月25日,玉屏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大龙人民法庭开展公众开发日活动,邀请了辖区妇联、综治、人民调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走进法院,走入庭审现场,旁听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零距离”感受司法权威和法治力量。
槌声敲响,庭审正式开始。原告杨某与被告胡某系邻里关系,因生活琐事,胡某在村民组工作群中发表关于杨某的不当言论,杨某认为胡某侵犯其名誉权而诉至本院。
庭审中,法官严格按照审判程序,熟练地把握庭审节奏,庭审现场庄严有序。受邀人员认真观摩庭审,通过庭审观摩,生动贴切地了解名誉权使用的法律法规,保障自身与他人权利。
庭审后,受邀人员积极展开了对本案的讨论,争取修复原、被告关系,妥善处理本案,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下一步,大龙人民法庭将持续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不断增强与社会各界的互动,推动司法公开,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满意度。
(玉屏法院廖美君 杨秀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