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互融互促互通 开创社区矫正检察新格局
近年来,陕西省定边县检察院综合业务部门以支部为堡垒,组建四个区块检察组,将辖区19个司法所划分为4个区块,以月通报、季检查、年总结常态化开展检察监督。
与此同时,该院组建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巡回检察组,按季度不定期开展巡回检察,实现“区块检察”与“巡回检察”两轮并行、优势互补,开创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工作新格局。
在“融”上下功夫,持续强化政治引领。该院坚持“党建红”与“检察蓝”双向互融,通过支部书记讲党课、“红色经典与您共读”等活动,学习党的优良传统、理论成果,提升干警思想自信;由支部主导开展部门岗位练兵,将工作场地作为赛场,把日常业务作为赛事,强化政治意识和综合履职素能;打造“党建引领、业务发力”项目,将法治教育等纳入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学习,实现监督单位、被监督单位、监管对象一体化共识,确保政治与业务深度融合。
在“促”上下功夫,持续深化监督质效。该院坚持“区块检察”与“巡回检察”双向互促,制定“区块检察”监督台账,以调阅案卷档案,查看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询问在矫人员等形式,常态化开展检察监督,提出书面和口头监督意见90余次;依托“区块检察”监督台账、整改情况,对脱漏管、收监执行、再犯罪等人员针对性开展巡回检察,就社区矫正频发问题,向县司法局制发检察建议书;通过与被监督单位召开联席会议,实现“纠正-整改-反馈-推进”良性互动,确保社区矫正监督提质增效。
在“通”上下功夫,持续细化治理举措。该院坚持检察监督与社会治理双向互通,通过与县司法局签订《关于在定边县检察公益林基地内设立社区矫正公益活动基地》,丰富帮教措施,提升改造成效;建立“检察护企”绿色清单,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出得去”“管得住”;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制定《关于以社区矫正中心和安置帮教基地建设助推司法行政部门刑罚执行工作的建议》,推动建成社区矫正对象帮教基地。
(罗海蓉)(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