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组织年轻检察官集体宣誓,教育引导干警心存敬畏、行有戒惧。
检察委员会在检察决策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提高检委会集体学习质量和效率,对检察院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加强检委会集体学习,提升检委会委员履职能力,是当前检察机关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
为进一步提升检委会委员和全院干警综合素能,积极打造“学习型”检委会,河南省林州市检察院结合检委会集体学习实践,探索实施检委会“三提学习法”机制,即检委办提醒、领学人提炼、检察长提问,形成“业务骨干带头学”“全院上下一起学”的良好学习氛围,以高质效检委会集体学习促进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检委办做好提醒,确保学习有方向。该院坚持检委会集体学习常态化制度,由检委会办公室每年制定学习计划,建立学习台账,列出学习清单,内容覆盖“四大检察”和经济金融、大数据、数字检察等知识。每次检委会会议召开前一天,检委会委员从学习清单中选取与工作密切结合的学习内容,做到新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及时学、上级检察院发布的文件重点学、与检察实践相关的典型案例反复学。
领学人进行提炼,确保学习有升华。在检委会集体学习过程中,领学人要结合领学内容深挖学习价值,提高学习内容的实效性,特别是不能局限于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本身,要注意归纳提炼、总结经验,结合办案实践提出改进建议。
检察长随机提问,确保学习有实效。为强化检委会集体学习的广度和深度,该院将参加集体学习人员范围扩大到所有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领学人领学结束后,检察长随机提问,确保用学习成果补短板强弱项,突出把关纠错功能,充分发挥检委会对业务决策的宏观指导作用,促进司法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
(王晓玲)(检察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