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淮安市盱眙县人民法院消息,日前,该院公开审理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

“我深感痛心与懊悔,因对财务法规的无知,受不当的消费观所驱使,擅自挪用公款,造成了难以弥补的损害。”庭审现场,盱眙县观音寺中心小学原办公室主任、现金会计刘某某悔恨不已。


11月22日上午,盱眙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刘某某涉嫌职务犯罪一案。全县公办中、小学及幼儿园财务人员,马坝中心小学领导班子成员及部分中层干部,县教体局相关工作人员等80余名党员干部现场旁听了庭审。


刘某某作为一名基层人民教师、财务管理人员,多次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学校公款,最终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庭审程序清晰再现了刘某某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的过程。

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切实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并在今后的工作中,秉持廉洁从教、廉洁从业的原则,时刻紧绷廉洁自律之弦。

来 源:盱眙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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