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为正文
2024年11月28日,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发布《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迁安置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事宜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拟开展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迁安置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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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迁安置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事宜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拟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迁安置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事宜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现委托江西科润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本决策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办发〔2022〕43号)、赣州市平安赣州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江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市平安办字〔2023〕4号)文件的要求,现将该实施办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决策名称及概要
决策名称: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迁安置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事宜
主管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决策概况:为稳妥有序推进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迁安置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相关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立足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实际,拟开展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迁安置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工作,本决策将明确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办理条件、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工作要求等内容。本决策实施有助于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使房屋产权更加明晰和稳定,增加居民的财产安全感。同时,这也有利于提升房产的市场价值和流通性,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形式
本决策涉及的相关单位(部门)、乡镇、村委会,及对本决策的企业、社会影响有疑问的相关单位。主要征求公众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迁安置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事宜的意见建议及其他相关问题。
公示期间,公众可将书面意见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主管单位和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单位反映,表达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返迁安置房办理国有出让产权证事宜的意见和建议,且公示后,还将采取抽样问卷、走访调查等方式听取意见建议,形成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供决策使用。
三、公示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四、联系方式
报告编制单位:江西科润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女士 联系电话:0797-8169939 18579702598
地址:赣州蓉江新区云创智谷2号楼104-2办公室 电子邮箱:460835007@qq.com
主管单位: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联系人:蔡先生 联系电话:07978681078
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华坚路3号
2024年11月28日
内容来源:赣州市自然资源局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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