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向全省法院通报人民法院交叉执行工作情况,并发布交叉执行典型案例,离石区人民法院1个案例入选。

郝某某与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案件长期未执结,指令执行破僵局

【基本案情】

郝某某与王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案,经吕梁市中阳县人民法院依法判令王某某退还郝某某款项64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因当事人双方经过长达十一年的诉讼,矛盾尖锐,执行难度较大,长期未能执结。交叉执行专项行动开始后,中阳县人民法院向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报请将该案提级或指令执行。吕梁市中级人民法院研判后,裁定将该案件指令给执行力量更强的吕梁市离石区人民法院执行。

离石区人民法院立案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与中阳县人民法院就执行难点堵点问题进行深入沟通,确立“释法明理以打促执”的执行思路。执行干警多次电话约谈被执行人,向其释明法院交叉执行攻坚克难的强大力度和有能力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法律后果,举例离石区人民法院近年来打击“老赖”的强大执行力度战果以案说法。

在法院强制措施的强大威慑和执行干警耐心细致的劝解下,当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以55万元一次性了结本案,并于当天履行完毕,该案顺利执结。

◆【典型意义】

在当事人之间矛盾尖锐、案件长期未结的情况下,上级法院将案件指令给辖区内力量更强、力度更大的法院执行,以不同的思路、方式,打破原案未能执行的局面,有效化解执行积案难案,有利于发挥交叉执行的“鲶鱼效应”作用,从而调动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攻坚克难的积极性主动性。

来源:离石区人民法院

ad1 webp
ad2 webp
ad1 webp
ad2 we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