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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发布2024年第1号林长令
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取得新突破新成效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 全媒体记者 李金欣 通讯员 杨善为)近日,记者从怀化市林业局获悉,我市发布2024年第1号林长令,要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全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会议精神、市委六届八次全会精神,到2025年底全面完成省级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任务。
林长令强调,各县市区要按照《怀化市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要求,聚焦深化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发展林业适度规模经营、推进森林可持续发展、创新生态产品实现机制、发展林业惠民产业等改革重点,采取有力措施,全力抓好落实。要积极推广靖州放活林下空间经营权机制、溆浦县林地信托模式、会同县林权抵押贷款机制、沅陵县公益林天然林收益权质押贷款模式、通道林业碳汇权证等改革经验,以点及面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
要协同化解林权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加快林权登记存量数据清理整合移交,规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促进林权规范有序流转。要因地制宜开展林权收储机构建设,着力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强化政银企对接,探索创新支持途径,加大对林业的金融支持力度。要加强基层林业队伍力量建设,加大改革政策宣传力度,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林业投资。要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做好要素保障,引进培育优质林业企业,示范带动产业升级提档。要主动靠前服务,为林业经营主体争取政策支持。
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国之大者”。怀化市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推深做实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着力打通生态美和百姓富之间的堵点卡点,努力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相互促进、有机统一。
来源|©掌上怀化/怀化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