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秦胜南)11月28日,据山东省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2024年第十七期,该局开展市级监督抽检932批次,检出5大类食品18批次样品不合格。其中,标称烟台新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南山匠心白酒、标称沈阳市郑家坊酿酒厂生产的1批次参杞酒(露酒),酒精度不合格。
通告显示,标称烟台新龙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南山匠心白酒(生产日期/批号:2024-03-28,规格型号:500mL/瓶,53%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烟台新龙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标称沈阳市郑家坊酿酒厂生产的参杞酒(露酒)(生产日期/批号:2019-03-01,规格型号:200mL/瓶,52%vol),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质量要求。
天眼查显示,烟台新龙酒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23年,注册资本1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宋作文。沈阳市郑家坊酿酒厂成立于2001年,注册资本3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郑培军。
烟台市市场监管局表示,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编辑 李严
校对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