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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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今天发布《反间谍法》普法提示: 新修订的《反间谍法》进一步完善了间谍行为定 义,将“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行为明确为间谍行为。近日,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查处了一起境内人员投靠间谍组织的行政案件。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规定,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或者投靠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属于间谍行为。个人实施间谍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国家安全机关予以警告或者处十五日以下行政拘留,单处或者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在五万元以上的,单处或者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并可以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分。
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行为及可疑线索,可通过12339国家安全机关举报受理电话、网络举报平台(www.12339.gov.cn)、国家安全部微信公众号举报受理渠道或者直接向当地国家安全机关进行举报。
严惩间谍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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